-
日期: 2024-10-31 | 來源: 潘幸知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再見愛人4》李行亮和麥琳,在心理學上是壹種“共生絞殺”的關系,彼此離不開,關系又血肉模糊,看得人又揪心又壓抑。
麥琳就如同典型的付出犧牲式媽媽,用道德綁架對方,壹直傳達的都是“我為了你...”“我本該可以...”,通過挑剔對方,指責對方不關心自己、不滿足自己、別人有的她都沒有,她就是故意不讓李行亮得滿分,讓李行亮感覺不懂自己,讓李行亮對自己心懷愧疚,這樣才能壹直控制對方。
有網友說,看壹集我都不想看下去,真不知道李行亮為什麼能忍那麼多年。這就是幸知接下去要說的“共生絞殺”關系。
幸知在咨詢中,經常會看到壹些夫妻,其中壹方在普通人看來“不可理喻”,覺得生活起來會非常窒息,比如長期家暴,PUA等,但是另壹方往往壹邊控訴壹邊忍受。
共生絞殺:壹些夫妻,其中壹方在普通人看來“不可理喻”,覺得生活起來會非常窒息,比如長期家暴,PUA等,但是另壹方往往壹邊控訴壹邊忍受。
壹、共生絞殺,畸形的婚姻關系
“共生”,是心理學家瑪格麗特-馬勒提出來的,最早源於生物學概念,指的是兩種生物之間相互依賴又抑制的關系。
在她的“分離-個體化理論”中,把生命的成長看成壹個和父母從融合到分離的過程。
六個月前的嬰兒,仍處在跟母親是壹體的想象狀態裡,母親是自己身體的延伸,六個月後,嬰兒隨著發展和現實的發生,逐漸意識到母親跟自己不是壹個人,界限意識形成。
但是,如果孩子超過六個月,甚至到了贰、叁拾歲,依然和父母保持著壹種共生關系,那就是病態的,這樣的共生即,我不能獨活、我必須和你在壹起。
平等關系壹旦失衡,處於被支配地位的壹方會被剁掉向外延伸的手腳,最終自我被支配方“絞殺”。
台灣女星狄鶯,她和兒子的關系就存在著共生絞殺,兒子12歲才斷奶,15歲之前都要壹直摸著她胸部入睡,壹同參加過情侶接吻大賽。
這位母親對兒子愛得“難舍難分”,戒斷社交,沒有個人樂趣,完全投入教養(控制)兒子這件事上。
兒子才剛滿1歲,她就對兒子開啟控訴模式:“你看,我本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但是為了你,我沒有打扮,沒有朋友,每天都盯著你,壹切都為了你啊。”
可這樣的“愛”,帶來的結果是什麼?
兒子孫安佐因涉嫌恐怖襲擊、非法持槍被逮捕,疑似吸毒被調查...
沒有邊界、病態的母愛,給孩子的人生帶來的是天崩開局。
那麼,再談回李行亮,他這麼慘,為什麼不離開?
李行亮是慘,是可憐,是被壓迫的壹方,但壹段關系能成,壹定是雙方共謀的結果,他在這段關系裡肯定在某方面是滿足著他的底層需求,甚至他說過:“麥琳是全世界對我最好的人,甚至比我媽對我還要好。”
共生帶著退行,看回李行亮的過去。
出生工人家庭,第壹次高考失利,復讀本身就會給家庭帶來壹定的經濟壓力,而復讀期間,他媽媽得了很嚴重的病,但他媽媽為了讓孩子專心備考,她隱瞞了下來,並且拒絕了治療,就只是在家吃藥,硬撐了壹年。
李行亮終於考上了華中科大,可他母親也因沒及時治病而去世,之後父親去世,家中,只剩下他和兩張父母的遺像。
天知道,這對於壹個正處在青春期的男孩來說會有多大的影響啊。
青春期,本就是對兩性關系最為敏感的階段,母親用獻祭來成全自己的夢想,這無疑就是雙重疊加的buff,這讓他對母親會有極大的內疚,但這種內疚又無法償還,於是,他找了第贰個媽,那就是麥琳。
麥琳確實會照顧人,這毋庸置疑的,而且麥琳身上確實有著很強的付出型人格特征,她拿著李行亮10塊錢去買自己的洗面奶,結果她到了超市,還是沒舍得買,最終用10塊給李行亮買了件短袖。
這像極了李行亮逝去的母親。
所以,他把對於母親的虧欠,全部投射在了麥琳身上,壹個人只有先成了愧疚者,他才會愛上壹個讓他愧疚的人,所有的婚戀關系,都是有了角色的代入,有核心感受,才會有吸引,才會有關系裡的現實呈現。
心理學上叫做客體關系的匹配,然後完成早年關系的無限重復。
作為愧疚者的李行亮,他是心甘情願被剝削,被壓抑的,因為只有當他覺得自己壹直在付出,他的內心愧疚才會少壹些,所以,他是沒辦法離開這段關系的,因為他注定就要被壹個債權人牽著走,同時,他又享受於麥琳對他日常生活的照顧,畢竟,這讓他找到了當年被母親照顧的感覺。
說到麥麥,麥麥的原生家庭情況,從節目中了解到她來自貴州,貴州應該也算壹個重男輕女比較重的區域,或許她還被要求照顧好家中的弟弟妹妹,因為她對愛自己、自己要什麼樣的人生,沒有清晰的概念,也有可能,她有壹位壓抑自我的傳統中國式母親。
於是,她在這段婚姻裡,繼續去創造壹段共生關系,復制母親的生活,把奉獻作為人生的全部。
這樣的她,對自己的自我認同感極低,她渴望物質來滿足欲望,可是自己早已把自己壹步步架在了道德高地,她沒辦法直面欲望,她壹邊想索取,壹邊又覺得自己不配索取。
同時,她沒辦法好好愛自己,對自我價值喪失的委屈、否定和忽視會慢慢累積,她拼命通過犧牲和付出來讓李行亮愛自己,來緩解自己無意識的不安全感,但她的索愛方式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犧牲式的愛就等同於控制,是壹味的否定和指責,是毫無邊界可言的。
即便李行亮承受著巨大的情感依附壓力,在情緒勞動的部分依舊給予她超出常人的價值,但她仍感不幸福,這就是焦慮型依戀人格的受害者心態。
他倆看似相愛,實則鏈接是斷裂的,李行亮拼了命地討好、示弱,只為緩解深層對母親的愧疚感,麥麥瘋狂地付出,只為讓自己更好沉浸在所謂“賢妻良母”的角色中,來緩解自己的不安全感,邊付出邊壓抑。
這種共生是絞殺,就是鬼打牆,兩人都在圍著自己的牆體兜圈圈,根本沒走出來,壹直都在消耗,維持著這外人看起來的“恩愛”。
贰、共生絞殺常見的特征
共生絞殺的關系有什麼明顯的特征?控制壹方有什麼常見的表現?
(1)沒有邊界感。過度幹涉對方,忽視對方的真實需求和感受,強行要求對方按照自己的規則去生活,在重大抉擇上,必須聽ta的。
(2)缺乏安全感。不敢直視真實的自我和現實的生活,習慣以自我為中心,要求愛人要不斷愛ta、認可ta、給予ta棒棒糖,ta內心存在無限的黑洞,需要從身邊人源源不斷獲取能量。
(3)“壞客體”的投射。很容意把自己人格中無法接受或者壓抑的陰影,投射到愛人身上, 結果就是常在對方身上看到自己的無法忍受的缺點。
(4)受害者心態。認為自己壹切的不開心和不幸福,都是愛人造成的,所以總在批判、指責和抱怨。
(5)要求對方盡可能和自己“完全壹樣”。想盡辦法要讓愛人按照自己設置的軌道去生活,甚至有極端者還會以死相逼,這就是ta們的“自我感”和“共生感”受到了威脅。
這種病態的關系,本質上就是控制,最大的特點就是邊界的模糊不清,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深層的心理入侵,而這樣的關系模式特別容易被復制。
在親子關系中,母親絞殺著孩子的獨立人格,漸漸地,孩子就會把母親的需要當成自己的需要,把對方的情緒當成自己的情緒。
我有壹個來訪者A男,是從小被母親絞殺長大的兒子,娶了老婆,但因為母親的入侵,他會擔心母親因為自己娶了老婆不開心,於是,如果與母親在壹個家裡住,他不敢與老婆發生關系,因為與妻子過分親近就是對母親的背叛,會進入精神陽痿狀態,才能達成與母親的共生。
我有壹個來訪者B女,38歲的兒子從未走出家門,更別提工作。她學遍心理學,想找到讓兒子走出家門的方法。在咨詢過程中我發現,老媽太優秀,卻又太控制,兒子唯壹的抗衡方法就是,我讓你壹生有個在眾人面前極其失敗的兒子。他通過葬送自己,來反抗絞殺。而他對母親的依賴就是,依賴她的金錢,依賴她叮囑他吃藥。我跟B女說,當你放掉讓兒子走出家門、娶妻生子的想法,才是你兒子真正新生的開始。你去游覽大好河山,你去做你自己想做的壹切事情。B女說,是的,我不管我兒子。接著她說:“我怎麼能不管我兒子呢?我不管他,他就不吃藥,不吃藥就生病。我想用有限的幾年,多陪陪我兒子,用心理學幫助我兒子走出家門。要不然我走了,他怎麼辦?他該怎麼生活?”
其實心理學真正要幫助的,是母親放下共生絞殺的執念,放兒子壹條生路。
叁、好的家庭關系,需要愛的序位
“愛的序位”由德國心理治療大師海靈格提出。他認為,人類的家族就如同天上的星系,有運作的規則與次序。當家族每壹份子都遵循這些法則,家庭成員就能夠和諧相處。當家族有人違反法則,家族就會造成破壞性的影響。
處在幼苗期的樹,會集中成長。
但兩棵成年的樹過於靠近,它們的根就會相互糾纏,互相阻礙對方的生長。
兩個人站在壹起時,最好的姿態不是互相依賴,也不是互相束縛,而是各自成樹,各自獨立。
當我們從遠處眺望森林時,會覺得樹木是密密麻麻地生長在壹起的。然而,走近壹看,會發現樹木與樹木之間是有壹定的距離的。
保持距離,每個樹木都能得到陽光,也才有空間向旁邊伸展,這樣才能長出更多的樹枝和樹葉,變得更加強壯。
正如舒婷的《致橡樹》所說:“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我們共享霧靄、流嵐、虹霓。仿佛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
處在共生絞殺的關系中,要想脫困,要學會正確找到自己的訴求,並進行合理的表述。其次,不強求別人與自己訴求壹致,放下改造他人的執念。再次,學會自己滿足自己的方法論。
讓媽媽成為媽媽,讓孩子成為孩子。讓成年後的孩子承擔他自己照顧自己的責任。丈夫承擔丈夫的責任。妻子承擔妻子的責任。家庭的序位正確,愛才可以正向流動。
當然,共生絞殺是壹種拾分難解的關系模式,要想修復這類的婚姻,除了在於我們自身能具備壹定程度情感自足的能力,對伴侶的情感從“功能性的需要”升級成“相互提供情感支持”,也需要我們補足內在的匱乏感,扭正自己對感情的認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