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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01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審法院新化法院認為,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秉著對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及對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進行雙向保護的政策......且考慮到六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現,沒有犯罪危險,依法對6被告人宣告緩刑。
綜上,2024年5月20日,新化法院作出壹審判決,6名被告人均犯強奸罪,其中判處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個月;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
縣肆部門聯合嚴懲侵害未成年人行為
李曉霞是家中長女,壹直在父母身邊長大,家裡還有壹個妹妹、弟弟。
李冬坦言,他在新化縣做壹些小生意,平常比較忙,孩子們主要是妻子吳敏照顧。但因家庭矛盾,他和吳敏在2022年10月分居了。此後,叁個孩子才由他照顧生活、學習。
案發至今,李冬始終想不明白女兒為何會變成這樣。李冬說,此前並未發現有異常行為。在上初中之前,李曉霞成績比較好,還擔任過班幹部。
案件判決書透露了李曉霞的壹絲心裡想法。李曉霞在陳述證明時提到,她在學校讀初壹,在校初贰學生羅某某等人邀請她出去玩時,她答應見面交往,並錯誤地認為男女之間交往有性的需求。另外,她的內心也希望結交壹些高年級的學生獲得保護。
采訪過程中,街道廣播突然響起“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李冬說,女兒的事情發生以後,每天早上8點以及下午5點後,縣城裡會播放此類廣播。
在新化縣城內,壹些酒店門口會循環播放“誰性侵未成年人,誰就坐牢”“與未滿14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壹律構成犯罪”等警示標語;門口還擺著“公安部: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入住‘伍必須’”警示標語,其中明確提出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相關信息以及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等。
壹家連鎖酒店前台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2023年下半年,他們接轄區派出所通知要求,必須宣傳此類信息。在房間內,他們也擺放了標牌,上面寫著:“嚴厲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明知或應當明知系不滿14周歲的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系,以強奸罪論處,輕者坐牢,重者死刑”等相關法律信息。
除縣城外,鄉鎮街道以及鄉間道路附近都可以看見立有警示標語:“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最高可判死刑”“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壹律構成強奸。”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4年1月24日,新化縣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肆部門聯合發布壹則“關於依法嚴厲懲治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通告”稱,根據省、市、縣統壹部署,從2024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縣開展懲治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利劍護蕾·雷霆行動”專項行動。
這則通告第肆條提到,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治理,對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高發的重點場所、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開展專項排查。
李冬說,案發後,當地公安曾告知他,針對本案中涉事的賓館、電競酒店等場所,他們已經作出了停業整頓、處罰的相關決定。
專家: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趨勢
案發後,在當地有關部門協調下,將李曉霞轉學。但上了壹學期後,李曉霞開始找借口不想上學。
李冬坦言,女兒李曉霞當時處於非常厭學的狀態,據老師反映,李曉霞玩手機、打游戲。“我幾乎天天往學校跑。”
勉強上學壹年後,在今年暑假期間,李曉霞多次離家出走。最近壹次是今年9月份,李冬完全無法聯系上李曉霞,只好報警,向當地政法委有關領導反映此事。最後,通過手機定位,他和警察、班主任壹行人前往江蘇南京,將李曉霞帶回家中。
回家不到拾天,李曉霞再次離家出走。
自從這次離家出走後,李冬與李曉霞失去聯系,他也沒有報警。慶幸的是,李曉霞偶爾會與其媽媽吳敏聯系,聊壹下最近的生活,尚且可以知道李曉霞的狀況。據了解,李曉霞現在壹網友家中,依靠代打、陪練游戲獲取收入。
李冬說,他很發愁李曉霞以後如何在社會生存。
澎湃新聞注意到,遭遇李曉霞類似情況的並不少見。最高人民檢察院數據顯示,2023年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萬人,占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63.5%。-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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