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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05 | 來源: 方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矛盾遲遲得不到解決不說,鄰裡關系也進壹步惡化,坡上坡下住著,抬頭不見低頭見,有時候對上了眼,都感覺心中憋悶好半天,經常發生口角。
壹封封信訪件從國家信訪局轉到了青龍縣檢察院。控申檢察官接收後,意識到鄰裡關系的矛盾,看似無足輕重、影響不大,但也必須妥善解決。如果處理不好,同樣會損害檢察機關公信力,而且兩家糾紛還可能釀成新的刑事案件。
為徹底化解矛盾,根據《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信訪案件領導包案試行辦法》,該案確定由青龍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郭建偉包案。
為了說服信訪人接受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釋法說理工作有的放矢,郭建偉全面了解掌握案件情況,全盤梳理相關證據。“信訪人陳成文主要認為陳強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檢察機關有罪不究。通過對原案事實和證據進行梳理,對主要證據進行摘錄,原案蔣淑蘭因在陳成文與陳強撕扯時拉架致骨盆骨折,傷情是否由被不起訴人陳強造成確實難以確定 ,全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處理決定並無不當。”
郭建偉又向原案承辦人聽取意見,了解到原案辦理過程中,原案承辦人曾多番做過雙方當事人工作,希望促成和解,均未能成功。
“信訪根源找到了,原來歸根結底是雙方關系的惡化,導致陳成文久訴不息。”掌握陳成文重復信訪症結後,郭建偉上門約訪。在陳成文家中,為其分析案件證據和法律適用,詳盡解釋什麼叫作存疑不起訴,盡力把法理講透,把道理說清。
聊起300元行政處罰的事,陳成文也是壹肚子的氣,郭建偉便向其解釋什麼叫“相鄰權”,強調鄰裡之間就是要互利互讓,既維護自己的權利,也不能損害他人的權益。並向其談起同宗同源的姓氏文化,試圖通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親緣”文化來引導陳成文轉換思維,解開其心中的結,不再鑽牛角尖。通過這些努力,希望能夠有效化解雙方的矛盾。
談話期間,郭建偉注意到陳成文家房子破舊,夫妻贰人年歲較高,缺少經濟來源,又因蔣淑蘭住院花費4萬多元,至今未得到任何賠償,生活確實困難。
在評估了陳成文家庭的情況後,郭建偉與同行的控申檢察官研判陳成文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並決定予以救助。承辦檢察官還幫助陳成文准備申請司法救助所需的材料。
感受到這份關懷,目睹檢察人員不辭辛勞地奔波忙碌,陳成文表示:“我信任你們,相信檢察院能把事情解決好,最近不會再上訪了。”
這次面對面的深入交流,不僅拉近了檢察機關與陳成文之間的距離,也重新贏得了他的信任,為接下來雙方矛盾的化解奠定了基礎。
辦訪也是治理
至此,矛盾化解到了關鍵壹步,如何讓坡上坡下的鄰居和好如初,關系得到修復。
明確了陳成文的態度,郭建偉又到陳強家“上門做客”,陳強願意對陳成文家進行賠償,這事不解決,在他心裡同樣是壹個“疙瘩”,但賠償數額仍達不到陳成文的期盼。
為了解決該問題,青龍縣檢察院聯合公安局、鎮政府及村委會在陳成文、陳強所居住的自然村召開聽證會,並邀請鄉鎮代表、人民監督員、律師等作為聽證員。
聽證會現場出示證據、解釋法律適用,充分保障當事人發表意見,讓陳成文與陳強說出各自心裡的“憋屈”。
最終,在各單位及人民監督員的分析協調下,確定陳強賠償陳成文家4萬元。壹場歷時4年的矛盾,在各方努力下,化幹戈為玉帛。陳成文與陳強握手言和,心中的石頭也就此落下。
“感謝青龍縣檢察院為我所作的努力,真正解決了我的疑惑和困難,讓我從這個案件中走出來了。”陳成文握著檢察官的手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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