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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4-11-18 | News by: 青年志Youthology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列市港妇杀夫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1998年,徐维华在全国妇联维权处担任处长,有一天她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说河北发生了一桩丈夫强暴妻子,妻子杀丈夫的案子。
被杀的男人是一个富二代,赌徒。半夜赌钱输了,就让对方去自己家里强奸新婚的妻子,以此抵赌债。
前面两次,女人在熟睡中,误以为和自己发生关系的是丈夫,到第三次,女人突然开灯,爬上自己床的陌生男人,翻到床下,跪在地上求饶,说这是她丈夫同意的。隔日,她准备了一把剪刀放在枕头下面。
第四次,半夜回家爬上床的是她丈夫。丈夫要跟她发生关系,她在反抗中,从枕头下摸出了剪刀,划破了他的动脉,男人因失血过多而死。
徐维华觉得这不是单纯的刑事案件。她是杀夫案的嫌疑人,也是强奸案、婚内家暴案的受害者。“如果撇开强奸案,单独审理杀夫案,就无法查明事实真相,更加不能适用死刑。”
当时的法律环境是这样的。《刑法》里将家庭暴力作为“虐待罪”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没有对家暴的定义。案子一审判故意杀人,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死刑。
“我们觉得理所当然要救救这个人。”
徐维华接到女人的家属的求助信和案件材料,转给河北省高院刑庭、最高法刑庭。她认为:“死刑要最高法院核准,本着保护妇女合法人身权利的目的,分清她“以暴制暴”,是在其夫首先同意他人强奸自己妻子,他的行为事实上构成与他人共同强奸妻子的犯罪。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最高法院应当会认真对待,一定不会轻易核准对女孩的死刑。”
徐维华希望不判处死刑。最高法刑庭的庭长答应她会慎重决定死刑。等到徐维华去外地参加外会议回来,不过一周的时间,她得到的消息是,女人已被执行死刑。
没办法挽回生命,刀下留人失败,徐维华一直对此耿耿于怀到现在。每每提起,说的都是“她受尽侮辱”,“忘不掉,不可以接受,不能接受。”“于心不忍,冤得要命”。
136人
——“这个意识不是天上掉下来,不是地上长出来的”
这桩案子加速了徐维华的提前退休。54岁,她决定离开全国妇联,加入反家暴网络。千禧年交界,女性思潮涌动之时,反家暴网络一度名声显赫,集合了一批学者和ngo工作者,做教育的,法律的,从医学角度分析家暴的,从事农村妇女权益研究的。
徐维华在高考恢复前夕,1977年被推荐上了大学,学法律,毕业后被分配到杭州大学教书。1983年她进入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当时她只是本能地觉得用法律维护妇女权益是个很好的事情。在妇联工作时她获得了律师证书。
在那个年代,为性别平等努力的女性,大多数是城市中的精英女性,她们看到了不同女性群体的痛苦,想要做点什么,但她们能获得的资源并不多。缺少国际交流、没有互联网、资金支持匮乏、性别理论研究还未普及。-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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