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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18 | 來源: 青年志Youthology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列市港婦殺夫 | 字體: 小 中 大
通俗壹點來說,那些失地的農村出嫁女被排除在村集體之外,分不到本村的宅基地、拆遷補償款,哪怕是婚前有地,婚後也會被收走。至於為什麼她們被排除在外,多是基於“村規民約”。在傳統的婚嫁習俗裡,女性婚後從夫居,參與夫家的利益分配,在本村就是“外人”。但這條默認的規定,沒有考慮離婚的女性、單身的女性,以及招了贅婿的女性。
徐維華從2010年開始接觸出嫁女土地權益問題。她記得壹個現在講起來都要咬牙切齒的案子。拾年前,在湖北的壹個村子裡,大量出嫁女的土地權利被奪走,她們用各種辦法來申訴自己的權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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