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12-05 | 來源: 自由亞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但前述第壹位人權律師指出,在目前中國的司法體制下,法官能做的非常有限。他以今年八月被當事人刺死的河南省法官王佳佳為例。據中國媒體報道,王佳佳今年至遇害前已審結了271件案件,日均審案壹件以上。這位律師指出,“以她的工作量,她哪裡有精力去細致地考慮案件?更沒有功夫去做被告、原告的思想工作,讓他們從法律上服,又要從事實上服,從情理上服,心服口服。她哪有功夫做到啊?”他強調,不能單靠法院去做這些事情,“這個社會各個部門都在制造問題,你能指望法院來解決這些問題?”
這位律師還介紹說,現在地方、基層政府,包括法院都在學習楓橋經驗;而楓橋經驗的要點是動員群眾參與社會管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把問題在基層都解決掉,“這種情況下,所有在位置上的人考慮的都是如何把這些不滿的人、覺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維穩,強行壓在基層。”他強調,法院實際上就在做這樣的事情,是在壓制,而不是解決問題。所以,很多老百姓並不指望法院來幫助他們,更別說修復社會關系。
身在華中地區的“包先生”對本台記者表示,實際上社會工作這壹塊也在做相似的事情。包先生有社會工作的專業背景,並且長期跟蹤不同社區的社會工作狀況。他分析說,“在中國大陸的極權體制下,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是依附於官僚體制存在的,他們很難去為矛盾糾紛中的弱勢利益相關者獨立發聲,這就會導致後者不太會想去向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尋求幫助,自然也就達不到當局想要的化解社會矛盾的效果。”出於安全原因,包先生以化名接受采訪。
包先生介紹說,中國政府強調黨對社會工作的領導和管制,按照最新的制度,社會工作是隸屬於中共中央社會工作部的,“還把社工和社區居委會、網格員搭配起來,我之前去社區實習的時候看到的情況是社工和居委會壹起辦公,甚至平常幹的就是居委會大媽和網格員的事情。”
“絕對專制”
身在歐洲的原中國內蒙古自治區法制研究室副主任杜文對記者分析說,《人民日報》這篇文章就是話說得好聽,並沒有實際的意義,而這篇文章發表的方式已經顯示它缺少分量,“從文章主體來看,他(作者)不是壹個能發表理論指導性意見的人。以我對中共體制的理解,類似的文章壹看就是領導下邊的秘書或者辦公室主任找《人民日報》的關系發的文章,就是露個臉。”他說,發這種文章很可能是想引起中央對作者本人的注意,以求對其升遷有所幫助;而文章的內容本身都是老生常談,並且文章只是發在《人民日報》的第九版而已。
杜文指出,中國社會報復事件頻發的主要根源之壹就是司法機關的全面政治化,“司法機關變成了政治機關,變成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附庸,變成了任人指揮、誰都可以幹涉的這樣壹個組織。”他強調,這讓中國的司法機關變得很封閉,無法得到有效監督,“所謂內部監督太軟,上級監督太遠,下級監督不敢,輿論監督就更不敢了。”
杜文分析說,這種情況在習近平上台以來(拾八大以後)尤其嚴重,從量變到質變,這讓中國共產黨的統治成為了壹種“絕對專制”:“共產黨的官員,哪怕是芝麻樣的小官都可以把老百姓欺負得死去活來,......你就沒有權利,沒有程序,更沒有能力去進行任何形式的伸冤等等。”他指出,在中國即便是伸冤也可能變成犯罪行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