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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1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裝修保養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本拿比壹名華裔業主在未經物業批准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公寓布局,被勒令支付$12,400加元的附則罰款,並拆除裝修。

根據BC省民事解決法庭上周的裁決,姓氏為華裔的業主A女士於 2021 年 1 月獲得有條件批准,對其位於本拿比 Beresford 街上的 City Club on the Park 公寓的地板和櫥櫃進行了改動。
然而,當物業管理部門檢查這些工作時,發現所做的工作超出了其批准的范圍。
該部門稱,A某改變了主臥室門的位置,敲掉了原來套間的兩面牆,將浴缸換成了淋浴,在原來主臥室門的位置安裝了壹個櫃子,從主臥室裝了壹扇新門進入套間,重新安置了配電盤,並重新配置了儲藏室,使洗衣機和烘幹機可以從儲藏室而不是走廊進入。
公寓管理部門稱,應勒令其支付 34,800 元的附則罰款,將她的公寓恢復到原來的布局,向公寓管理部門申請適當的翻新批准,並支付公寓管理部門與該糾紛有關的所有費用和專家費。但A某否認進行了任何未經授權的裝修或違反了附則。
她指罰款是不公平的,物業在實施罰款前沒有適當遵守《物業財產法》。
無論她的裝修在多大程度上是未經授權的,A某說物業都不合理地拒絕了她的申請。
最終,雙方都取得了部分勝利。
A女士被勒令支付 13731.57 元的附則罰款和判決前利息,並在 90 天內將其公寓恢復原狀。
她還被勒令為物業提供檢查通道,為此她將被要求支付費用,並被告知今後的翻新要求必須遵守物業的細則。
法庭成員大衛-江(David Jiang)在裁決中說:"物業沒有做任何事情來表明它會批准未經批准的改建。“我不認為物業要求A女士拆除未經批准的改建會有明顯的不公平"。
但法庭責令物業撤銷對A女士賬戶的其余細則罰款和 7273.26 元的法律費用扣款。
法庭成員稱物業有責任執行附則,但執行時必須 “謹慎和真誠”。
在A女士的案例中,法庭稱對本質上相同的持續違規行為處以每周 200 元的多次罰款是 “非常不公平的”。
民事解決法庭是壹個在線准司法法庭,負責審理分層物業糾紛和小額索賠案件。-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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