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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1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裝修保養 | 字體: 小 中 大
A女士被勒令支付 13731.57 元的附則罰款和判決前利息,並在 90 天內將其公寓恢復原狀。
她還被勒令為物業提供檢查通道,為此她將被要求支付費用,並被告知今後的翻新要求必須遵守物業的細則。
法庭成員大衛-江(David Jiang)在裁決中說:"物業沒有做任何事情來表明它會批准未經批准的改建。“我不認為物業要求A女士拆除未經批准的改建會有明顯的不公平"。
但法庭責令物業撤銷對A女士賬戶的其余細則罰款和 7273.26 元的法律費用扣款。
法庭成員稱物業有責任執行附則,但執行時必須 “謹慎和真誠”。
在A女士的案例中,法庭稱對本質上相同的持續違規行為處以每周 200 元的多次罰款是 “非常不公平的”。
民事解決法庭是壹個在線准司法法庭,負責審理分層物業糾紛和小額索賠案件。-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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