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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9-02-16 | 來源: Edwin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李牧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李偉光斬首案大體塵埃落定,控方和被告方的醫生共同認定李偉光患有重度精神疾病,不承但刑事責任。
我此前曾經撰文,認為加拿大的社區、媒體和政府給予李偉光以完全的公平與公正。最新的進展表明,加拿大的法庭和司法醫學,同樣給予李偉光以完全的公平與公正。這種公平公正包括法庭將嚴格地走完審判程序,以終審判決的形式宣布李偉光無罪。走完司法程序,不僅僅是維護法律的尊嚴,也是對李偉光權利的保障,免除他將來再被追究法律責任、陷身纏訟的可能。
李偉光的個人穩私背景,包括族裔、原國籍,加拿大的司法審判沒有涉及,媒體在最初也沒有全面公開。後來媒體詳盡調查公布了李偉光的情況,較大程度也是考慮他個人的經歷與他的精神健康的關系,傾向性很強地認為移民造成的“文化震蕩”是暴力案發的原因之壹。
與李偉光受到的公正對待相映成趣,加拿大華裔社區在案發的第壹時間就想到了種族問題,擔心因斬首案引起排華,有關言論見諸許多加華BBS、華社媒體。有說法在案發數星期後,華人仍擔心會觸發排華情緒,並稱有人受到怒視或以異樣眼光對待。有華人青年更說,短期內不會單獨在夜晚外出或到陌生地方,以免遭人報復。
自案發至今,有關斬首案引起對華裔族群整體歧視的說法,壹直讓我感到奇怪,因為這種說法我僅見於中文論壇和媒體。在日常生活接觸中,我和我周圍的人,也沒有遇到“怒視或異樣眼光”。斬首案壹周後,京奧成為新的新聞熱點,雖然斬首案還是受人關注,但整個加國到處興奮地議論輝煌盛會特別是開幕式,人們日常閒談的話題圍繞於京奧,有華人在場更是如此。案發數星期後華人仍擔心排華情緒,此說從何而來?
對斬首案引起排華,目前可見最好的反應,是表示華人犯案與種族問題無關,所以並不擔心會遭到排斥。我個人認為,這件事的回答,是指出將李偉光與種族排斥相聯系的想法是錯誤的,思維本身就涉及歧視。至於任何針對性排斥行為,無論是指向任何族裔或特定群體,在加拿大都是不允許的,應直接報警,省和聯邦的人權委員會也將介入。
加國在處理罪案時,回避族裔背景已經成為慣例,警方的通輯令只描述嫌犯的身高體重發型膚色等等,就算這些描述和照片已經完全指出了族裔,仍然不提嫌犯的族群背景。華人卻“落實”當事人的准確信息,甚至還要具體到大陸還是港台,然後稱大陸移民如何,未免匪夷所思,也太有中國特色。在加拿大離開華社這個圈子,無人有興趣區分兩岸叁地,這種區別也沒有意義。
壹有華人罪案發生,華人社區就擔心受到歧視,擔心發生排華潮,有時這種擔心還要擴大為排亞。這現象不獨加拿大有,在歐美各國都發生過。與此相反,案發地的政府或行政負責人,往往要聲明,案件是孤立性的,與種族無關,案發地也沒有出現種族歧視問題。沒有人特殊對待華裔,華社為什麼要以弱者自居,要動輒擔心被人欺負?
在民主社會,反對歧視在理論上已經成熟,實踐中被最大限度的體現出來。反歧視不僅僅體現在種族方面,年齡、性別、性取向諸領域都要求完全平等。人類社會的歧視現像從根本上解決還要時間,但在加拿大,至少公開領域不會有歧視行為發生。反歧視在加拿大已經達到矯枉過正的程度,整個社會對歧視行為持零容忍態度,壹旦涉嫌歧視要付出很大代價,政府人員丟飯碗,公眾人物喪失職業前途,企業賠得傾家蕩產。
壹個動輒擔心被歧視,被排斥的族群,對自身在族際關系中的定位很難說正確。毫無疑問,華人渴望在加拿大獲得平等對待。想獲得平等,首先要平等對待自己。- 本文由專欄作者供 "溫哥華網" 專用,未經作者與網站同意,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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