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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0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文學術期刊的“生態病”
那麼,中文學術期刊存在什麼問題?
目前不少期刊的論文評審與發表標准主要不是論文的學術質量,而更多關注論文以外的特征。這些基於作者的工作單位、職稱、基金項目等形成的發表門檻和身份歧視,嚴重背離了學術界應有的績優准則和公平法則,也使學術界烏煙瘴氣和臭不可聞。
比如,壹些期刊規定論文作者的單位必須是“雙壹流”高校,最好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可以考慮,而“雙非”高校壹概封殺。這些期刊儼然關注的是論文作者的“名校率”,而不是論文應有的“名篇比”。這讓來自名不見經傳的地方院校作者苦不堪言,卻不得不忍氣吞聲,默默接受期刊的無端“PUA”(網絡用語,泛指精神操控),認同自己技不如人,久而久之喪失了對學術的熱忱與興趣。
《快樂的知識》(Le gai savoir,1969)劇照。
再如,部分期刊規定論文作者必須是教授,副教授可以考慮,卻不能是講師、助理教授或博士後。比如,有期刊征稿規定作者最好是985高校正教授獨作署名。如果共同署名,可以帶壹個副教授作為贰作,但是不能帶研究生,而研究生更不可能作為壹作。還有期刊規定作者署名必須是導師第壹,研究生不能獨立署名或排名第壹。
又如,壹些期刊要求論文作者數量不超過若幹個,某些學科(如法學)甚至規定只能獨立作者。但是,人文社會科學在大力推動新文科建設,而題中之義就是文理交叉和文理融合,這自然意味著作者數量也會增多。
壹些期刊規定壹位作者壹年只能發表壹篇論文,而之所以這樣矯枉過正,主要是因為壹旦為某個人開了口子,就可能“壹‘發’而不可收拾”。例如規定“原則上”,那麼就會演變為毫無原則可言。
論文發表指南是多年來的出版熱點,圖為市面上的部分相關圖書。
科技期刊壹般會區分第壹作者與通訊作者,或者明確作者都是同等貢獻,但是不少中文期刊不允許標注通訊作者。在核算科研工作量方面,不少高校明確中文論文不算通訊作者,而只有英文論文才算通訊作者,且通訊作者的評分低於第壹作者。這讓壹些人不得不委曲求全,本應導師是第壹作者,學生是通訊作者,卻要反過來顛倒排序和標注。
此外,壹些期刊還要求論文必須標注基金項目,特別是國家級科研項目。基金論文比指期刊發表的各類基金資助的論文占全部論文的比例,這是期刊評價機構認為的重要指標之壹。他們認為基金資助的研究的質量更高,據此發表的論文的價值也更大。以《中國學術期刊影響因子年報》(2024版)發布的611種綜合性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為例,該計量指標的均值為0.74,意味著平均來說74%的論文標注了基金項目。對於沒有基金資助的作者,要麼無緣論文發表,要麼只能張冠李戴,“掛名”其他人的基金項目。-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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