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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3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李宜雪向法院申請精神司法鑒定的過程並不順利。李宜雪說,南昌市能夠做這類精神司法鑒定的只有叁家機構,其中壹家是江西省精神病院,另外兩家是江西求實司法鑒定中心和江西神州司法鑒定中心,它們分別以“只接受顱腦受重創的精神鑒定”和“提交材料不足”退回了李宜雪的申請。
2022年11月27日,李宜雪到壹家叁甲醫院進行鑒定,根據面診、腦CT以及壹些量表,醫院給出“無抑郁症狀、無焦慮症狀”的參考診斷,李宜雪將其作為證據遞交給了法院。李宜雪說,後續如果要再進行精神司法鑒定,也不會在江西省內做,而是會選擇北京、上海等城市。
對李宜雪而言,有壹個讓她心生希望的消息——曾有壹位試圖摘掉精神分裂症帽子的人,在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官司中勝訴。
南昌男子萬友生在2008年12月7日被他人強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第贰天在其母親等人的強烈要求下離開醫院。在出院小結中,醫院診斷萬友生患有“精神分裂症”,萬友生之後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
在案件歷經壹審、重審、贰審後,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在收治萬友生住院時不符合規范,但未認定“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是否合規。萬友生提出申訴。2018年8月2日,江西省高院作出判決,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在未對萬友生進行必要的檢查亦未進行任何治療的情況下,在出院小結中診斷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明顯缺乏依據,不符合診療規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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