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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6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貪官 | 字體: 小 中 大
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壹案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
12月23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案,對被告人劉文新以受賄罪、行賄罪、洗錢罪、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贰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贰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經審理查明,劉文新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9億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他還被查實,以逃避安檢的方式,將25把管制刀具隨身攜帶至民用航空器內,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劉文新出生於1967年8月,曾長期在貴陽工作,擔任過貴陽市委常委、副市長,貴陽市常務副市長,貴陽市代市長,貴陽市市長。2017年8月,劉文新任黔西南州委書記。2022年4月任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長級),2022年10月被查,2023年9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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