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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6 | 来源: 北京之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薄熙来 | 字体: 小 中 大
其实,太多的无常并不是伴随着生命的必然,而是万恶的极权专制制度造就。如果我们想拥有一个稳定、安全、康宁的人生,就必需消灭极权专制制度。虽然崇祯的遗言前车在耳,但无数独夫民贼却周而复始的利令智昏、飞蛾扑火。如果我们不想让一代代崇祯们害人害己,就一定要铲除滋生出他们的土壤。
薄熙来不是天生的恶贯满盈,谷开来不是生就的恣意妄为,薄瓜瓜也不是一成人就挥霍骄奢。他们都有着显赫的家世,有着良好的教育,有着优雅的外表,有着成功的事业和学业。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他们的一家本来应该像那里的精英家庭们一样,清新、健康、单纯、温馨、文雅、生机勃勃,而不该像今天这样黑暗、扭曲、变态、阴沉、分裂、龌龊。在一个自由的国度中,他本人应该可以堂堂正正的角逐大位、追求至高、实现抱负,而不必像今天这般身败名裂、牢底坐穿。
极权专制制度毁灭了普通人的生命、安全、家庭、人伦和亲情,毁灭了平常者的人性、人格、尊严、道德和良知,同时也毁灭着极权专制者自身所拥有的一切。民主,只有民主,才能让普通民众彻底摆脱苦难,也才能让极权专制者本身不再沉沦。
附:
薄熙来获罪的前情后事
写于2013年9月
毛泽东时代的共产党中国,基本上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类似于成吉思汗的部落政权、努尔哈赤的军旗体制,顶多是储安平说的党天下。所以“前三十年”的共产党政权,没有国家的观念、国家的结构、国家的规则、国家的法度,取而代之的是党纪、帮规、家法。那时共产党高官,从来不存在违法犯罪的可能——因为国家就是他们的,所以司法对他们无能为力。但是,这绝不意味他们就安全无恙。一切共产党高官都是组织的成员,所以家法、帮规、党纪不但时刻严密地约束、监视、威胁着他们,而且动辄以“思想错误、政治错误、路线错误”和“反党”、“篡党夺权”等律条对那些思想争论、路线分歧、政治角逐、权力争夺的失利者、失败者、失势者、失宠者予以严厉的制裁、整肃、惩处。由于家法、帮规、党纪比国法刑律更具随意性、更不受制约,所以这种制裁、整肃、惩处也就加倍的冷酷、残忍、血腥和恐怖。
邓小平掌权和改革开放后,为了“拨乱反正”,为了显示“依法治国”,为了让世人心服口服,当然也出于为了让政治对手丢人现眼、遗臭万年和真正永世不得翻身的私心,一手策划了对林彪、江青的公审,开创了中共历史上把政治斗争、路线斗争和权力斗争的对手通过司法程序审判和定罪的首例。
可是,当年资本主义在中国还没复辟,贪污、受贿、盗窃国库、官商勾结、巧取豪夺尚未流行,邓小平还没法给对头们找个下三滥的罪名,只好采用了“反革命”的案由。虽然当时“反革命罪”也进了刑法,但听上去怎么都有政治迫害的嫌疑。同时,由于家法观念侵染过深,司法经验严重缺乏,更不具备现代法制精神的基本素质和程序意识,这一公审成了一场闹剧,不但没有彰显中国的法治,没有拨乱反正,反倒让全世界看了中国赤裸裸人治乱象的笑话。
除了在旁观者面前被耻笑,还使当事人平添了仇恨。虽然毛泽东让黄、吴、李、邱含冤受屈、家破人亡,但毕竟没有给他们公开审判、正式定刑,没有让他们被千夫所指,没有让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广播电视之前出乖露丑——当然实事求是讲,刑事定罪要远远好于毛泽东时代的家法、帮规、党纪惩治:刑事定罪到底是在一个既定的规则内进行,至少还有一个可知的期限、一个明确的去向、一个规定的待遇,而家法、帮规、党纪就随心所欲、没有任何边界了,秘密关押、人间消失、任意折磨、没有止境——。因此,邱会作在回忆录里对毛泽东是委屈幽怨,对邓小平则愤愤不平,认为他开了一个把党内路线分歧、政治斗争用法律和刑事解决的恶劣先例。-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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