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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6 | 来源: 英伦大叔 | 有2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进境旅客:香烟(含加热卷烟)400 支,或者雪茄20 支,或者烟丝 500 克;电子烟烟具 2 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 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 12 毫升。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香烟(含加热卷烟)200 支,或者雪茄10 支,或者烟丝 250 克;电子烟烟具 1 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 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 6 毫升。
经常出入境人员:香烟(含加热卷烟)40 支,或者雪茄2支,或者烟丝 40 克;电子烟烟具 1 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 2 毫升;限一天一次。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上述免税规定。
3、酒精饮料的规定
新规对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入境做出了明确限制,自港澳台入境旅客的免税额度有所减少,同时对经常出入境的人员则直接禁止免税携带酒精饮料入境。这一调整要求相关旅客在携带酒精饮料时更加谨慎,以免违反新规。
具体规定如下:
进境旅客:12 度以上的酒精饮料 1.5 升。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12 度以上的酒精饮料0.75 升。
经常出入境人员:不准免税带进 12 度以上的酒精饮料。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上述免税规定。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上述免税规定。
再次提醒大家,一旦携带的物品超出规定的免税额度,将被当场征税,甚至可能面临额外罚款!对于超过免税额度的行李物品,只对超出部分征税,但如果是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需对整件物品全额征税。其中,酒精饮料的综合税率高达50%,大家务必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因超量携带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规定:
(1)携带货币申报要求:旅客出入境时,如携带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无需向海关申报;但若超出此额度,则需主动向海关申报。
(2)个人物品税收调整:对于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新规按照简易办法合并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个人单次自境外寄递的进境物品限值统一提高至2000元,而此前港澳台地区为800元、其他地区为1000元。这一调整对跨境寄递需求提供了更多便利。
好了,新的规定我们给大家总结得很全面了,这些天如果有其他的进展,我们会随时更新。祝愿大家回国的旅途愉快,一切顺利。-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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