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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1-06 | 来源: 建设性意见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郑州公司用购物卡发工资事件的处理是由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做出处罚,并督促企业增加购物卡使用门店数量。你没看错,督促增加使用门店数量……意思是这么做政府认了,但你要尽量让员工能把购物卡花出去。
长春这家公司自己发行消费券来抵工资的做法,当地政府早就注意到了。人社局的回应是:
已接到相关投诉,并已转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怎么处理呢?大概率就还是调解,并督促企业增加消费券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长春这位老板创新意识这么强,胆子这么大,可真刑啊。
公安部门再不管管,只怕真要全国学习推广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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