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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1-26 | 來源: 南方人物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2005年回顧 | 字體: 小 中 大
他們影響2005
和在歷史長河裡刻下過沉重烙印的著名年份相比,比如1793,1917,1966,2005年,無疑平凡得多。這樣相對平靜的當代世界史,對那些充滿職業理想甚至是狂熱的新聞記者來說,或許有點不盡如人意。
馬克思說:每個人都是歷史的人質。身為中國人,相比於那些正浸潤在所謂“後現代主義”景觀裡的西方社會中人來說,我們的當下史是多麼的復雜,多麼的生動,多麼的波瀾壯闊,又是多麼的驚心動魄!
肖揚 憲政改革的幕後推手
2005年佘祥林冤案的批露舉世皆驚。論者指出,發生在11年前的這起冤案最典型地反映了那個時代中國的司法缺陷:重打擊犯罪,輕人權保護;主觀臆斷,有罪推定;監督乏力,制約不夠;執法主體素質低下。
對中國司法的弊端,在公檢法司都有過工作經歷的肖揚了然於心。他不但有認識問題的智慧,而且有解決問題的勇氣。自1998年3月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後連任)以來,肖揚主導了全國法院系統並對司法全局產生了重大影響的壹系列改革,包括庭審模式由糾問式轉向控辯式;擴大合議庭和法官獨立審判的職權,減少了行政權力對法官審判的幹預;加速法官職業從大眾化向職業化的轉變;推動司法人員統壹資格考試出台;落實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審判公開;大幅清理和減少超期羈押案件,推動無罪推定意識的深入人心……
“法官不是風雲人物”,“對罪犯可殺不可辱”,如此壹系列開明而又合乎時代潮流的言論給人以希望,1960年代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的肖揚從不缺乏接納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的胸襟。
加入WTO以來,中國司法的能力受到了嚴峻的考驗,如何保證司法的公正、效率和廉潔,是擺在中國司法機構面前的重大而緊迫的課題,從肖揚身上,我們看到了積重已久的中國司法界難題破解的希望。(黃廣明)-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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