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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1-16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90後 | 字體: 小 中 大
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壹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當日凌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
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准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壹。此外,杜某夜間駕駛超過核定載質量機動車在高速上行駛,發生側翻事故後貨物遮擋車身反光標識,在自身因事故受困但未受傷且不影響交流的情況下,救援群眾到達時,並未告知救援群眾自身未設置警示標志,請其代為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其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壹。
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
事後,因事故相關方未就賠償事宜達成壹致,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王剛家屬處獲悉,叁台縣人民法院日前已作出判決,兩輛涉事貨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相關損失共計130余萬元。
叁台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王剛等人在發現事故後,下車予以救助既符合法律規定,亦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提倡。
小伙的壹雙兒女尚年幼
官方公示擬確認其見義勇為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1月16日,綿陽市叁台縣委政法委員會就擬確認王剛見義勇為行為進行公示。
公示提到,為弘揚正氣,傳遞正能量,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肆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叁台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經審查,擬認定王剛相關事跡為見義勇為行為。
▲關於擬確認王剛見義勇為行為的公示
公示中記錄了王剛當晚的救人行為:事發當時為凌晨,視線不清,路況不明,在高速道路上救援存在壹定危險性,王剛讓其他隨同人員報警、設置路障輔助工作,自己不顧危險爬上側翻貨車車頭駕駛室位置對被困人員進行救援。正在施救的過程中,該地點發生贰次車禍,側翻貨車被追尾撞擊,王剛被撞至橋下。高速交警和醫護人員到達後,經多方尋找,發現王剛躺在綠豆河大橋下,已無生命體征。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王剛和妻子養育有兩個兒女,都還年幼,大兒子上壹年級,小女兒還在上幼兒園。王剛的妻子何女士說,丈夫走了,自己會把公婆和兩個孩子照顧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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