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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1-24 | 來源: BBC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醫院住了壹周後,他拒絕再服用藥物。在與醫護人員發生沖突並被指控“制造麻煩”後,界立建被送去接受電療(ECT),這是壹種通過患者大腦傳導電流的治療方式。
“痛苦感真的是從頭到腳,整個身體不是自己的……他電壹下,停壹下,電壹下,停壹下,我昏過去好幾次,感覺要死了。”他說。
他表示,在醫院住了52天後,他被允許出院。目前,他在洛杉磯從事兼職工作,並正在美國尋求庇護。
2019年,也就是界立建聲稱他被住院的第贰年,中國醫師協會更新了《改良電休克治療專家共識》,規定只有在徵得同意並在全身麻醉下才能實施該治療。
我們想進壹步了解醫生在這類案例中的參與情況。
由於未經許可與BBC等外國媒體交談可能會給他們帶來麻煩,所以我們唯壹的選擇就是進行臥底調查。
我們預約了肆家醫院的醫生進行電話咨詢,根據我們的證據,這些醫院涉及強制住院。
我們使用了壹個親戚因在網上發表反政府言論而被住院的虛構故事,並詢問了伍位醫生是否遇到過警察送來病人的案例。
有肆位醫生確認他們遇到過。
壹位醫生告訴我們:“精神科有壹種稱為‘肇事肇禍’的入院類型。”
另壹位來自俊傑被關押醫院的醫生似乎證實了他的說法,即警察在病人出院後仍繼續監視。他們說:“公安可能要在家關心壹下……你不服藥等壹下再出去違反社會或違法了。”
我們試圖聯系相關醫院尋求評論,但未得到回應。
我們獲得了民主活動人士宋再民的醫療記錄,他去年第伍次被住院。這些記錄清楚地表明政治觀點似乎與精神病診斷密切相關。
記錄中寫道:“話多,語亂,挑剔共產黨……在民警及精防醫生、居委會人員共同送入我院住院治療,本次為非自願住院。”
我們請世界精神醫學會候任主席托馬斯·G·舒爾茨教授(Thomas G Schulze)審閱這些記錄。他回覆道:“根據這裡所描述的情況,沒有人應該被非自願收治並違背其意願接受治療。這明顯是政治權力濫用。”
根據壹群記錄《精神衛生法》濫用情況的中國公民記者的統計,在2013年至2017年間,有超過200人報告稱他們被當局不當住院。
他們的報導在2017年結束,因為該組織的創始人被逮捕,隨後入獄。
對於尋求正義的受害者來說,法律系統似乎對他們不利。
李先生(化名)2023年因抗議當地警察而被住院。他試圖就自己被監禁壹事對當局采取法律行動。
與俊傑不同,醫生告訴李先生他沒有生病,但警察安排了壹位外來的精神科醫生對他進行評估,診斷他患有躁郁症,並將他關押了45天。
獲釋後,他決定對這個診斷提出質疑。
他說:“如果我不起訴警察,就等於我接受自己患有精神疾病。這將對我的未來和自由產生重大影響,警察可以隨時以此為理由將我關押。”
在中國,任何曾被診斷患有嚴重精神健康障礙的人的記錄都可能被分享給警察,甚至當地居民委員會。
但李先生沒有成功——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
他告訴我們:“我們經常能聽到我們的領導人在說依法治國……我們做夢也想不到有壹天會被關到精神病院裡面去。”
BBC發現,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列出了112人,他們在2013至2024年間試圖就這種待遇對警察、地方政府或醫院采取法律行動。
這些原告中約40%曾經上訪或向當局表達不滿。只有兩人贏得了訴訟。
而且該網站似乎受到審查——我們調查的另外伍個案例在數據庫中缺失。
倫敦人權組織“權利實踐”(The Rights Practice)的尼古拉·麥克賓(Nicola MacBeam)表示,問題在於警察在處理“麻煩制造者”時享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
“將某人送進精神病院,繞過程序,對地方當局來說是壹個太容易且太有用的工具。”
目前人們的目光都集中在網紅李宜雪的命運上,她曾指控壹名警察性侵。據說李宜雪最近因在社交媒體上發帖談論這段經歷而引發熱議後,第贰次被送入醫院。據報道,她現在正在壹家酒店接受監視。
我們向駐英國的中國大使館提交了我們調查的結果。大使館去年表示,中國共產黨“重申”必須“完善機制”來落實法律,並稱法律“明確禁止非法拘禁及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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