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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1-31 | 来源: 李宇琛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李银灯却说,人这一生,总不能因为对方手段狠辣就甘愿屈服,要不还有啥意思。
他继续写信、申诉。他也投一些网站、公众号,虽然点击量有限,但多少有一些网友看见。
河南高院把李银灯和宏成公司之间的纠纷判了几份民事判决,直接在判决书上指出两人属于挂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还写得一清二楚。
李银灯兴奋以为只要拿这些生效判决去浙江,那里就会洗刷冤屈。
可是现实再一次证明,管用还是不管用,要看地方司法机关脸色。
浙江的人说,民事判决跟刑事没关系呀,你那都不能抵消我们对你的认定。
他们甚至把这话搬到法庭上,并没有觉得荒唐。旁听群众都忍不住暗暗发笑。对方还辩称民事案子打不赢,不影响我这刑事案子一样能把你抓进去。
果真是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的操作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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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当年南北朝、五代十国,或者近代的军阀混战,都是未统一的时期,但还没有听过哪个大一统时代在司法上还能搞:
地方割据。
如今各地法院都挂着同样的国徽,同样的牌子,浙江法院却把河南高院的生效判决当作废纸扔进垃圾桶,好像河南司法跟浙江司法八竿子打不着。
浙江那边有出面解释说,没有呀,我们只是说民事不影响刑事啊,事实终究要我们自己判。
他们对所谓“生效判决免证效力”之类的法律原则,根本视而不见。
如果这都不算公然违背法律精神,那还能怎样违背呢。旁人摇头叹气,真是顽固,这股司法割据意识固若金汤,让人无法可说。
偏偏李银灯不服。
从河南判决出来后就继续写申诉材料到浙江省高院,省高院看了觉得确实可能有冤情,于是指令丽水中院对他的挪用资金案再审。
再审开庭那天,围观者众。有律师从外省赶来,单纯是想旁听这样一个极具研究价值的案件。有旁听者还带了学生,一起见证:
司法割据的神奇。
再审中,李银灯方的律师从事实到证据,从刑法理论到建筑行业惯例,都摆得明明白白,无数凭证证明,这其实是一起典型的民间经济纠纷,根本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
反观检察官却全程紧闭眉头不说话,偶尔吐几句,也如事不关己,只是重复说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最后,检察官没辙,提出了匪夷所思的话,李银灯曾经表示愿意接受宏成公司管理,这不就说明他是员工吗。
连旁听人都在低头笑,场面一度尴尬至极。
法律界人士摇摇头,认为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冤案纠缠,而是地方势力和地方司法机关结成统一战线。
表面上看,宏成公司为了逼迫李银灯在湖北恩施项目上退让,暗地里,却靠向当地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而后者也积极响应,帮助这个本地公司将一个外地人,抓了判了,无非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下的一出无间道:
挟刑逼债。
李银灯是倒霉的那个,但当初他对这些阴暗的勾当并不熟悉,结果踩雷,被关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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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如果回头看这段荒诞剧情,这是法治社会对异地建筑老板设下的一道坎,不是自己人,你就要做好准备:
被异地他乡宰割。
宏成公司那边坐收渔利,公检法一起伴奏,围着外地老板转,把他当提款机。只有当他的求生意志极度顽强,才可能发出一点点声音。万一他彻底倒下,那就只能在监狱里埋藏真相。
对外省施工人来说,这场闹剧带来的后果是警醒,甚至劝告:在外地做工程要找有硬靠山的当地公司,否则随时可能落得和李银灯一样的下场。-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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