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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03 | 来源: 中产先生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婚姻 | 字体: 小 中 大
怎么回事?
今天,大家都在讨论婚姻法新规实施:
看看其中最大的几个改变:
1、无论婚前婚后,买房子只要没出钱,即使房本加上名字,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分房,房子归出资方所有。无论婚前婚后,婚姻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归各自子女所有,另一方加上名字也无效。房子条款。
2、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私自借债未用于家庭生活的,不算共同债务。共同财产条款。
3、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诉请返还,法院应予支持。防小三条款。
4、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另一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会告知其依法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中止探望或者变更抚养关系等途径解决 。保护儿童条款。
……
大家可以看到:
这次婚姻法修订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方面,特别是明确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目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主要就是房子。
新规一出,坊间议论纷纷,甚至看到有人说:
这是保护男人,不保护女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中国社会中,一般来说主要还是男方处于经济强势,女方要承担家庭义务而牺牲职业机会,这一点前年诺贝尔经济学得主已经做过研究了,所以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女性权益的保护特别多。
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房子加名,相当于给女方的安全保障。
但是,良好的愿望往往会被不良人钻空子。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房价暴涨之后,通过结婚骗房子的事情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种婚骗的套路:
以结婚为幌子,半年之后甚至不到半年就以家暴等理由提出离婚,分走房子等财产。
一个家庭半辈子的辛苦被半年之内薅走,这不但有违公序良俗,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在国内,被分走的的一方主要就是男人,所以这些年开始流行男性婚姻受害的说法。
过年这段时间大家最熟知的事情就是:翟欣欣二审以及冬萍的微笑。
后者我不太了解,但这两个事被认为婚姻是让男人一无所有的例子。
那到底是不是保护男人不保护女人了呢?
当然不是了。
1、从法理原则来看婚姻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益约定大于法定。
也就是说婚姻纠纷当中,如果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双方的约定是高于法律的强制规定的。
这其实是为了堵死婚骗的口子。
以前婚骗往往是拿着法律强制的幌子来唬人,以后再想通过恶意假结婚来骗对方房子和财产就没有可能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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