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2-08 | 来源: 越南语学习平台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越南 | 字体: 小 中 大
"如果学生的供述属实,胎儿自出生时就已死亡,两人将其尸体扔在地上,据此可被视为犯有侮辱尸体、破坏坟墓或遗骸罪,根据《刑法》第319条,将面临2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以上至2年有期徒刑。"
黄氏香江律师补充道,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上)的人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此案件中,如果两名学生均未满16岁,则很可能不会被起诉。
这一事件不仅让胡志明市的居民感到震惊和不安,也引发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性教育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广泛讨论。-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