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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17 | 来源: 海报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歌手》 | 字体: 小 中 大
大门外面,不时有人举着手机拍摄。为了分辨对方是来蹭热度的还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朱之文在大门外安装了监控,每次有人敲门,他都要先去看监控再选择是否开门。
他回忆起来,前几年有个残疾人在门外敲门,他于心不忍去开了门,对方张口就是要50万:“你火了,跟我有关系,所以你得给我钱。”朱之文报了警,对方躺在地上撒泼打滚,最终被带走。朱之文说,类似情况有很多,之前也有村民或者网友找他借钱,理由是想做生意或者想给儿子娶媳妇:“我是借还是不借?借了他们也不会还我。”
通过朋友介绍,朱之文找到一位律师,打算起诉网暴者。2024年5月,律师团队前往公证处将所有带有侮辱、诽谤内容的视频进行证据固定,并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要求官方平台披露自媒体号主个人信息,发现自媒体号主从2020年4月就开始陆续发布类似视频。朱之文透露,他们公证了290条左右涉案视频,其中29条左右播放量超过5000次。代理律师杨安明说:“根据法律规定,发布带有侮辱、诽谤内容的视频播放量超过5000次,就可能涉嫌犯罪。该案被告发布了大量类似视频,最高或可判3年。 ”
反击
“这不仅是不道德的,更是涉嫌犯罪的。”代理律师杨安明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他们先后通过留言、举报、打电话等各种渠道联系该自媒体号主,希望能以柔性的方式解决问题,但被告至今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表态,只有其丈夫曾经联系过他们表达歉意,并愿意赔偿。
“在朱之文的授权下我们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以侮辱诽谤为自诉案由,管辖法院是徐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时间暂定于2月18日。”杨安明介绍,本案的焦点集中在对方发布的视频是否明确指向朱之文;视频内容是否能够被定性为侮辱或诽谤;以及对方发布视频的初衷,即事情动因是什么。
“法律该怎么判怎么判,我原不原谅他是我自己的事情。”当记者问起朱之文有什么诉求,他这样回答。“就算对方生活不顺利,也不该在网上这样谩骂一个陌生人。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已经公证过了,我不接受任何调解。”
(朱之文在院子里练歌。)
作为律师,杨安明接手过不少类似的案件,网络上类似的事情有很多,但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确定“网暴”的界限,所以“口水仗”时有发生,“在我看来这个案子不仅仅局限于朱之文一个人,更能推及到当今社会的所有人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杨安明告诉记者,前期他们已经克服了很多困难,比如案件的管辖问题(户籍所在地在近两年被划分到另一个法院的管辖范围,总共换了三个法院,最终才选择在被告人所在地徐州立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难的问题(裁定不予受理,上诉后与二审法院多次沟通才受理),“我相信接下来的开庭在我们克服这些之后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愿望
除了网暴者等人带来的烦恼,朱之文热爱他目前的生活。
小院里养了鸡、鹅、鸽子,屋里的沙发上蜷着一只黄色花纹的猫,跟在朱之文身后的还有一只养了14年的狗。他常常把家里的这些动物和菜园挂在嘴边念叨,“有人喊我去唱歌,我就唱唱歌,不唱歌的话我家有几亩地,我可以种种地,还有鹅有鸡有小菜园,我喂喂鸡种种菜,不去做直播挣网上的钱,因为言多必有失。”-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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