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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09-03-05 | News by: Edwin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文裕章在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同事对他的评价不错。同事们说,知道文裕章父亲的事,几年前,他父亲因为喝酒,呕吐物进入气管导致脑部缺氧,医生切开了文父的气管,用呼吸机维持他的呼吸。但最终,这个手术没能救回文父的性命。这次胡菁也是面临切开气管的手术,文裕章哭叫着“我不想让她受罪”,拔掉了胡菁的呼吸机管。同事们认为,文父之死的阴影至今笼罩着文裕章,当同样的情形再次出现在妻子身上时,文裕章崩溃了,冲动之下拔掉了管子。
昨天,文母向记者回忆说,她丈夫喉咙开刀那天中午,文裕章回家向她哭诉:“爸爸开了刀,明天也是要死。”文母安慰他:他已经是死人一个了,不会感到痛苦。文裕章哭了:“死人一个了,为什么还要开刀?”
对于儿子拔管的动机,文女士仍然坚持:儿子是因为太爱妻子了,不想让她受罪。
■关键词
什么是安乐死?
“安乐死”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无痛苦的、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安然去世;二是无痛致死术,为结束患者的痛苦而采取致死的措施。
专家认为,对安乐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因为“健康”的原因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狭义的理解则把安乐死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可能加速死亡的药物。当前,我国民间对“安乐死” 一词的理解多是狭义的。
拔管是对妻子实施“安乐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卫生法专家卓小勤认为,按照国际上对安乐死的规定,如果胡菁已经脑死亡,即胡菁已经死亡,被文裕章拔掉呼吸机管,那么文的行为构不成杀人事实,当然也谈不上“安乐死”。
但现在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脑死亡”的判定标准,就是说还没有从国家层面把“脑死亡”作为一个死亡的判定标准。
也有专家认为,中国的死亡标准是心脏死亡与否,胡菁在被拔管前还是属于活人,文的行为造成了胡菁的死亡,因此文对胡菁实施了安乐死,涉嫌故意杀人。
目前相关法律还是空白
卓小勤认为,现在在我国,死亡的标准只是有一个学理的解释,没有法定死亡判定标准,往往是医生根据临床判断作出,所以问题就变得很复杂。
现在医院有很多放弃治疗的案例,实施消极的“安乐死”,就是家属要求放弃治疗,而医院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停止治疗。而家属放弃治疗的一些案例不一定都属于“安乐死”的范畴。
“那么这算不算故意杀人?”卓教授介绍,由于我们国家这一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是空白,现在无法从法律上来界定,所以这方面的法律还需要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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