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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09-03-05 | News by: Edwin | 有5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李伟光灰狗巴士杀人案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北美中文网综合报导:去年7月30日在灰狗巴士上把邻座斩首的嫌犯李伟光(Vince Li),昨天被温尼伯的法院裁定没有刑事责任(not criminally responsible)。李伟光将被送到精神病院,但无刑事犯罪记录。他此后每年将面临一次精神健康评估,以便决定是否可以重返社区。
做出这一裁决的法官John Scurfield表示,李伟光的行为及其凶残(grotesque)、野蛮(barbaric),但强烈显示出处于精神紊乱状态。法官说,李伟光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道德上错误的,他相信自己是在自卫。他称自己杀人是遵循上帝的命令。
检察官和辩护方的精神医师都作证说,李伟光患有精神分裂症,相信自己杀害McLean是上帝的旨意,受害人是魔鬼。
受害人的母亲Carol deDelley表示,她对判决结果感到不安,但并不吃惊。她指出,李伟光在杀人时的确处于精神病状态,但不管怎样,是在犯一件罪行。应该修改法律,让那些即使精神不稳定的人犯了刑事罪依然承担责任。她还对加拿大移民当局提出批评,让这位有精神疾病的中国移民进入加拿大。
DeDelley还表示,她儿子的死不是白死,这次死亡会唤起人们对司法系统的关注。她说:“现在人们会意识到这个系统出了毛病”。
根据庭审的消息,李伟光过去有过精神病史。2005年9月,多伦多的警察就在427高速公路上带走一个漫无目的乱走的华裔移民,正是李伟光。
星期三在曼尼托巴的法庭上公布的精神病理报告指出,李伟光在2005年9月之前的几个月开始听到来自上帝的命令。这些命令起初比较笼统,后来就变成奇怪的指示,例如指示他在某地购置地皮,尽管他根本买不起。
还指示他到多伦多去工作,把所有个人财务都处理掉。在多伦多无法找到工作后,李伟光显然又被命令返回原来的家。这样他就开始漫游了。多伦多警察找到他时,他已经在多伦多的高速公路系统上追逐太阳走了几天了。当时多伦多警察把他交给了Etobicoke的一个精神健康中心William Osler Health Centre的急诊室。李伟光本人不情愿去那里。
根据心理报告,李伟光称他在10天内就逃出了那家医院,回到了温尼伯,而那时已经有医生开始对他的精神分裂症进行治疗。在审判期间,检察官反复询问,为什么李伟光能够从医院里出来。法官John Scurfield认为这个问题无效。
三年后李伟光在灰狗巴士上杀掉同座的Tim McLean时,处于类似的恍惚状态。李伟光在杀人后还砍下受害人的头颅,并嘶咬内脏。-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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