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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25 | 来源: 法治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另一方面,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深入调查“职业闭店人”的违法行为,详细分析其行为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展示了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案件从“职业闭店人”提交虚假清算报告骗取登记机关注销公司的角度切入,对以“消耗负债”之名行“筑台避债”之实的“职业闭店”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既是对当前问题的及时回应,也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新型套路,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当前针对“职业闭店人”的法律规制,主要集中在公司登记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监管等方面。随着“放管服”措施不断落地,注销程序不断简化,部分公司通过恶意注销登记等方式规避债务或行政监管,给消费者、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严重影响。
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针对虚假注销登记逃避债务问题作出规定,有证据证明申请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本或者注销公司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从而遏制企业“金蝉脱壳”逃债躲罚行为。
2024年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设立“书面合同”、强化“按约履行”、明确“事中告知”等多方面强化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的义务,降低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费者权益受损。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0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通报了全国首例打击“职业闭店人”的案件,为全国执法部门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示范作用。
密集出台的法规政策以及典型案例的判决与宣传,释放出我国从法律实施的全环节遏制预付式消费领域乱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从长远来看,可通过多维治理措施进一步遏制“职业闭店”违法行为:
加强事前监管。强化企业注销流程审查,防止逃逸式注销,也可考虑建立统一的预付资金监管平台,通过专款管理实现资金的实时监控和追溯,防止资金被挪用或转移。
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案件线索、查处情况等。针对跨区域的“职业闭店人”行为,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职业闭店”行为。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营造诚信经营环境。一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企业服务等惠企政策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减少因资金链断裂而采取“职业闭店”行为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鼓励消费者、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多方共治格局,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公平、透明、健康的预付费市场环境。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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