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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28 | 来源: 南风窗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婚姻 | 字体: 小 中 大
作者 | 南风窗记者 奚佑
编辑 | 阿树
房址和户型都已选好,定金也交了,却因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争执不下,谈崩了交易——郑强对记者说,房产中介这行干久了,总会碰见这种事情。
令他印象最深的是一对前来购买婚房的情侣。男方出资首付并还供,而女方强烈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彼此无法妥协,最终在领证前选择分手,已经缴纳的5万元定金也竹篮打水一场空。
“翟欣欣案”在前,千千万万的中国男女,对通过婚姻套利的“捞男”“捞女”充满了警惕。
动机心理学专家卢艳霞甚至见过一则更极端的案例,一位咨询者由于房产加名争议被迫取消婚约后,患上了重度抑郁,变得“再也不相信异性”。
未来共同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这一矛盾在未婚情侣或已婚夫妇中频频爆发,因此走向分手或离婚的案例比比皆是。
因房产证写谁名字这一矛盾导致情侣或夫妇走向分手或离婚的案例比比皆是/图源:《三十而已》剧照
而于2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便旨在调解这一困境。
其中,对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突破性规定:强调在离婚房产分割中,以出资来源作为分割财产基础的前提,同时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公平公正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丹称,《解释(二)》出台的目的之一在于“引导大家不要再关注‘加名、登记’这样可能会给婚姻埋下不和种子的行为”。
婚姻制度的设置初衷,本应是给拥有与彼此长久共同生活的男女提供保障,而在如今全新的婚恋趋势下,法律也随之呈现出更复杂的面向,以应对更具挑战性的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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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与约定
一名客户找到动机心理学专家卢艳霞咨询。他计划与交往了几个月的女朋友结婚,两人一起去看房,选定了一处价值上千万的房产,女朋友要求婚前买房,并在房产证上写两人的名字。
“我应不应该加?”他感到困苦。如果两人未来长久在一起生活,他觉得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并无所谓。可万一结婚没几个月对方就提出离婚,借此要求分走一半的财产,到时候该怎么办?-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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