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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06 | 來源: 上報 | 有1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因為拒絕向官方提交支聯會資料而被定罪及入獄,他們上訴至終審法院,6日獲終院裁定勝訴並撤銷定罪。理由是控方刪減部分相關證據資料,令被告難以抗辯,終院認為原判決涉及司法不公。這項裁決對香港的民主運動來說是壹個罕見的勝利。近年來,大批民主派人士被判刑或被迫流亡,許多自由派和廣受支持的民間團體也被迫解散。
路透社報道,這3名原為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成員,分別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名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該組織過去每年舉辦燭光晚會,以悼念1989年北京天安門廣場及周邊地區血腥鎮壓中的遇難者。然而,支聯會曾被指控收取壹筆來自不明組織的2萬港元資金,因此被當局列為“外國代理人”。這3名成員因為拒絕向官方提交支聯會成員、捐款人及財務狀況等資料而被定罪及入獄,於2023年3月被判囚4個半月。
然而,這起案件的重要爭議之壹,是支聯會是否為“外國代理人”。這3名成員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指控方需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非“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又指控方隱去部分資料,令被告無法抗辯,造成不公。
終審法院5名法官在判詞指出,本來可以確立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唯壹證據資料被控方刪減,這不僅不利於控方的舉證,也讓上訴人無法得知控方對有關罪行的論據為何,因而該案不可能得到公平審訊,終審法院6日頒判辭,5名法官壹致裁定鄒等3人勝訴並撤銷定罪,也是首次涉及《港區國安法》條文的案件在終審法院獲得勝訴。
在上訴聆訊期間,代表自己辯護的鄒幸彤表示,“壹只鹿不會只是因為有人相信它是馬,就真的變成馬。”鄒幸彤還呼吁法院杜絕警方濫權:“警察國家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法院默許這種濫權行為而形成的,這種縱容必須立刻停止。”
鄒幸彤聞裁決後做出“V”字的勝利手勢,鄧岳君則在庭外稱,“今天我們可以證明,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公道自在人心。”此外,鄒幸彤自2021年9月起被拘留,目前還面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指控,與她壹同被控的還有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和李卓人。
前支聯會3名成員6日獲終院裁定勝訴並撤銷定罪。圖為2021年9月5日,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記者會致詞。(美聯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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