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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2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海外稅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 BC省最高法院最新駁回了本拿比壹棟公寓樓買家的上訴。盡管買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並認為他們作為公司股東的身份可以免征外國買家稅。但法院裁定,根據BC省的外國買家稅制度,買家仍需繳納600萬元稅款。
在上周發布的壹項裁決中,BC省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認為對2018年購買的壹棟38套公寓樓征所收600萬元的外國買家稅是合理的。
該公寓樓由兩名華裔A某和B某通過壹系列控股公司購買,這些公司由在中國注冊的壹家投資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擁有。
股權結構復雜,稅務爭議升級
BC省的外國買家稅最初於2016年針對大溫哥華地區房地產市場推出,旨在通過限制外國買家的投資來減輕當地房地產市場的壓力。隨後,這壹政策擴展至省內其他地區。
壹般來說,加拿大永久居民不受此稅收的約束,但在此案中,由於買家涉及復雜的公司股權結構,法院認為仍需征收外國買家稅。
2018年,A某和B某使用多家公司,以300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位於本拿比威爾遜大道的壹棟公寓樓。
根據CTV的報道,在2023年的最高法院裁決中,法官詳細描述了買家背後的股權結構:A某持有中國壹家投資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B某則持有剩余股份。這家公司是BC省壹家公司的唯壹股東,後者又是購買本拿比公寓樓的BC兩家編號公司背後的唯壹股東。-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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