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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2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海外税 | 字体: 小 中 大
上诉中的辩论与裁决
A某和B某在上诉时主张,他们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和中国公司的共同所有者应当免于缴纳外国买家税。但上诉法官哈维·M·格罗伯曼在裁决中驳回了这一论点,并指出,该法案的目的是防止外国投资推高房价,并没有排除那些由外国公司控制的公司,即使这些公司由加拿大永久居民控制。
“该立法的明确目的是通过阻止外国投资来减轻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压力。即使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控制,外国公司投资是否属于这一目的,并不明确。”格罗伯曼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法官强调,税务机关和法院的解释符合该法案的字面意义,并支持对外国买家征税。
BC省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表明,即使买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其所购买的物业涉及外国公司,仍可能需要缴纳外国买家税。此案对BC省房地产市场和税收政策的执行具有重要影响,也提醒其他房地产投资者在涉及复杂公司结构时必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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