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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8 | 來源: 德國之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年初,有不少在2004年之前獲得台灣身分的陸配都接到壹紙內政部的通知,要求他們在叁個月內補交大陸戶籍除籍證明,否則將取消其定居身份。因為台灣2004年才修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強制規定陸配在取得定居許可並設籍之後,必須在3個月內注銷大陸原籍。而2004年之前的陸配,大多沒有嚴格執行這個規定。所以,這些陸配雖已在台灣生活超過20年,但仍需面臨身份被重新審核的困境。
3月13日,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更是直言,就算陸配“拿到身分也不代表可以有恃無恐”,依法仍可以撤銷定居許可。意即政府有權廢止陸配已取得的中華民國身分證。
那是否要嚴格認定為有特定背景和意圖的統戰行為,才能廢止身分證呢?也不壹定。梁文傑說,不能排除有部分的人可能是明確受到對岸的指示,但他認為,大部分的人可能是為了流量,或是為了在抖音上能夠竄紅,他們覺得這樣能在大陸市場迅速打開知名度。“現在要告訴大家,用這些方法,政府並不是不會管”。
當然,在許多國家,違反國籍規定可能都會導致居留權被撤銷,甚至遭到驅逐。然而,台灣的特殊“國家”地位使得這個問題更加復雜。台灣長期以“自由民主”和尊重人權作為核心價值,贏得國際社會的認同和尊重,如何在國家安全、社會認同與人權保障之間取得平衡,仍是未來台灣社會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也是外界觀察其法律體系與民主價值穩定性的關鍵。
上官亂是中國大陸作家、媒體人、評論人,長期致力於女性主義、少數族群、台灣社會人文主題的書寫。-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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