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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21 | 來源: 影子調查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第肆任承租戶於2023年3月19日進場裝修時,他發現了承重柱被切割的情況,然後他拍照並發微信告知新長海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長海)的趙先雲。趙先雲微信回復沒事,並未進行任何處理。趙先雲於 2024年11月離職。
新長海此前是萬廈物業的股東,為小區商業門面的招商人,工商登記顯示,兩家公司指向同壹個實控人。杜戩介紹,新長海在2024年6月之前也是匯坤公司的投資公司。
杜戩表示,承重柱是第贰任租戶授意敲的。但他不知道是不是授意原物業經理張澤良敲的承重柱,“不知道,如果是,也是他的個人行為。”至於第贰任承租戶在承重柱破壞之後是否通過消防等部門驗收的問題,杜戩說。“他能正常經營,應該是驗收合格的。”
至於新長海公司趙先雲未作任何處理的行為,“下面員工個人素質良莠不齊。”杜戩說,“他大概是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為2019年破壞後,叁肆年時間了,問題也不是很大,他只想著把門面租出去。”
“如果他們能早點告知公司,也不會造成今天這種被動局面。”杜戩說,“現在承重柱修復要花壹百多萬元,這個門面壹年租個拾幾萬就不錯了,還不包括欠租、空置。這個事情,對我們的教訓是深刻的。”
3月6日,匯坤公司對尚都花園城3號棟全體業主發出壹封“回復函”,承諾“業主所有合理合法、客觀的損失和訴求由我司承擔。後期業主只對接權屬方,不對接其他責任人及責任單位”。
不過,開發商的上述承諾並未撫平業主的內心。業主們在遞交的材料中稱,現在房子貶值嚴重,租戶退租,房子租不出去、賣不出去、房子處於無人問津狀態,這給業主帶來非常大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對此,杜戩表示,“房子租不出去、賣不出去,受很多因素影響,市場環境、地理位置等等。去年壹年的數據看,整個小區的贰手房交易量本身就不大。”
而在業主們看來,承重柱事件對房子的保值是雪上加霜。
業主查看承重柱加固施工 受訪者 供圖
“沒有人舉報,很難發現”
3月17日,縣工作專班再次召開業主溝通會,表示加固方案已經通過專家評審,將對被破壞的承重柱進行修復。
首先,縣專班為盡快排除險情、加固修復承重柱,請了有過合作的陳大川及其所在的“湖大”檢測公司。壹位陳姓業主說,“我們要的加固方案,是經得住各方面審查的方案,要確保本棟房屋未來幾拾年仍然安全可靠。”
其次,業主認為,應該嚴肅追究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此,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章銘康回應澎湃新聞,"4·29"事件後,全縣確實加大了房屋安全排查力度,成立了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其職責包括全縣15.6萬棟自建房的安全管理,以及類物業房屋裝修管理,“這個中心只有7個人,實在人手有限。”像尚都花園城承重柱2019年被破壞的情況,“如果沒有人舉報,很難發現。”
3月19日、20日,工作專班繼續與業主召開溝通會。
會上,業主們再次提出要徹底調查事實真相,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訴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柒拾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制定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拾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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