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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30 |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得知成都校园欺凌新政发布,孙晨怀疑过其是否真的会按规实施,就在几周前,她还在为女儿的“牙刷事件”维权。她说,在事件发生前,女儿没有得过传染病。而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女儿反复口腔感染,身体状态也不太好。
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孙晨认为女儿遇到的是校园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2024年5月30日,湖北襄阳市海容小学学生在市检察院通过现场模拟法庭,演绎鲜活案例,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图/视觉中国
该规定还明确提出,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孙晨认为,女儿的遭遇对应了规定中“财务欺凌”和“社交欺凌”的行为分类。但学校并不认可。
对校园欺凌有过专门研究的中国教育学会班主任专委会副理事长耿申认为,孙晨女儿遭遇的情况,可以视作欺凌萌芽和前兆行为,但还达不到校园欺凌的认定条件。耿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除了网络欺凌,没有发生肢体的冲突谈不上恃强凌弱;该行为也很难算是精神侮辱,通常精神侮辱行为大都有旁观者在场,欺凌者追求让被欺凌者受到侮辱的痛苦,包括以当面毁坏其财产等形式,自己从对方痛苦中获得快感,并且多次重复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也认为,认定学生欺凌,需要有一系列的辅助信息来证明两名舍友主观动机上具有恃强凌弱、关系压制的故意。如果没办法证明主观上的这一动机,简单的恶作剧难以认定为学生欺凌。要证明这一主观动机,需要调查收集更多的信息,如其他同学的陈述、双方的日常表现及关系判断等等。
事实上,成都新政实施至今已有一年,但成都市教育局普通教育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还没有一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并取消指标到校生推荐资格的案例。
“我们对于校园欺凌的认定相当谨慎。”成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说,除非万不得已,学校和教育局都不想给学生贴上校园欺凌的标签。但对于何种情况算万不得已,对方表示,无法就此作出假设回应。
这一现象并非成都独有。上海部分中学自2018年起就将校园欺凌行为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过,《中国新闻周刊》从上海市多个区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年来当地未掌握校园欺凌认定情况。德阳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近五年内,德阳市未接到校园欺凌上报案例。
对于成都新政实施一年无一例校园欺凌认定的情况,耿申认为,一种可能是成都市的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措施做得好,对欺凌萌芽早干预、早处理,没有使其达到校园欺凌的程度;另一种可能则是新政的落实过程中出现了“没有看到的部分”,即不排除发生了校园欺凌,但没有被认定。
德阳市教育局、当地两所中学相关负责人及成都市教育局多名工作人员都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尽管有了成文法规定,但区分学生的行为究竟是打闹还是欺凌,仍然是一线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中“最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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