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3-31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溝通截圖,短時間的對話中連續多次@負債人。圖/受訪者提供
這讓王婷難以接受,因為對方提供的所謂《結案通知書》,只是壹段幹癟的文字性描述,沒有任何背書。
圖/受訪者提供
當王婷猶豫時,馬經理打來電話:“我們跟平台協商也需要渠道費的,不支付就無法推進。付了款,馬上就能收到平台發來的成功短信。”
帶著最後的僥幸心理,王婷咬咬牙支付了對方索要的3260元款項。而在她收到協商成功的短信之前,群裡又催她支付另壹個平台的結案費用。
此時王婷終於如夢初醒——法務這是要套出她所有的錢,於是她提出解約並要求對方退款。然而維權環節難度,遠遠超出她的想象。
“全是騙子”?
王婷試圖找法務公司理論,消息發出後對方壹改態度,指責是王婷沒有全部付款,所以無法推進。
不死心的王婷來到當地派出所報警。警方聯系到法務公司後,該公司負責人完全換了種說辭,稱只是債務咨詢,並致電王婷承諾可以退款30%。
後來,警方回復稱因為證據不足,暫時不能認定為詐騙,屬於“合同糾紛”的范疇。王婷找到律師咨詢後才發現,當時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核心部分只寫著“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專業的咨詢服務’”,完全不涉及幫王婷延期的內容。
其中,“由於甲方有新產生或未告知乙方的情況,導致協議目標未達成,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費。所有後果由甲方承擔”的表述,更是給了乙方法務公司很大的解讀空間。
圖/受訪者提供
她這才發現,對方關於信用卡與網貸可以延期、減息的承諾,從來沒有書面記錄。他們之間的重要溝通,都是通過電話。這意味著,即便是打官司也缺少實質性的證據。
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權對中國新聞周刊解讀,此類法務協商行為難以立案的原因在於,單家公司的受害者不多、金額不大,未達到立案標准。更重要的是其違法操作的證據可能尚不充分,有關部門對經濟合同類的糾紛刑事立案比較謹慎。
王婷遭遇的,正是經典的反催收陷阱之壹。所謂“反催收”,是指號稱只需收取服務費,就能幫助消費者辦理信用卡停息掛賬、減本免息的黑產服務。
甚至很多債務重組公司會“壹魚兩吃”,誘導負債人借債來進行協商。
3月以來,光大銀行天津分行、工商銀行北京分行等金融機構發布關於當心“債務重組”騙局、遠離不法貸款中介的提示,稱近期有壹些打著“債務重組”“債務優化”旗號的不法貸款中介出現在各類社交平台,誘導消費者“借新還舊”或者申請高息過橋墊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