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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02 | 來源: 齊魯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此外,監管機構需建立統壹的培訓認證體系。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家提議,由工信部牽頭制定《智能駕駛用戶教育指南》,要求車企將用戶培訓數據上傳至第叁方平台,並定期抽查執行情況。對於未履行教育義務的企業,可采取暫停車型銷售或罰款等處罰措施。這類強制性規定不僅能提升消費者的技術認知,亦可倒逼車企優化系統設計——例如在多次培訓未通過的用戶車輛中,自動限制部分高階輔助駕駛功能的使用范圍。
生命權的天平:技術狂飆下不能缺失的安全敬畏
小米SU7事故以慘痛代價揭示了智能駕駛時代的核心矛盾:技術的迭代速度遠超社會認知與法律體系的適應能力。遇難者母親王女士的質問:“誰能2秒內反應過來?”這不僅是對車企的控訴,更是對整個行業的靈魂拷問。當消費者為“科技感”買單時,他們購買的不僅是代碼和硬件,更應獲得與之匹配的生命安全保障權。
未來,唯有通過“技術+教育+立法”的叁維重構,才能打破當前的僵局。車企需摒棄“教育是用戶自學義務”的傲慢,將安全培訓視為產品不可分割的壹部分;政策制定者則應加快填補法律真空,將用戶教育納入智能汽車准入標准;而消費者亦需清醒認識到,再先進的算法也無法替代人類對風險的敬畏之心。正如雷軍在回應中承諾的“不回避責任”,行業需要的不僅是表態,更是壹套可量化、可追溯、可問責的安全守護機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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