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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03 | 来源: 新黄河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逮捕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时,一段关于席某某的电话录音成为重要证据。录音中,席某某面对“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两个问题均回复“嗯”。
郑女士向记者提供了这段录音,她告诉记者,这段录音是女方妈妈与儿子席某某的对话,录音2分26秒时女方妈妈提出了两个问题,这段录音最终由女方妈妈交给警察作为定罪证据。“当时我孩子一直在连接蓝牙,他情绪也不稳定,女方的妈妈说啥他都没有反驳,只是回答嗯嗯,并不是在回应女方妈妈的问题。”郑女士说。
记者致电了阳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负责本案件的某位办案人员,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随后,记者又致电了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官网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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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男方席某某和女方吴某某经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2日订婚摆宴席后,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女方控诉男方强奸,事件引发热议。法院一审查明,在房内男方不顾女方被害人反对,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同年12月25日,一审认定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当庭上诉。2025年3月25日中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在大同中院庭审结束,案件择期宣判。-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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