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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2 | 来源: 大风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该回应同时还称,即便如此,2013年4月,镇远县政府仍然未按法定程序组织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直接为该公司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与此同时,黔东南州政府对此事亦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镇远县的该土地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给镇远县政府发函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该州招商引资环境,责令该县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立即进行整改,自行纠正存在的错误行政行为,要求立即撤销为涉事土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收回该涉事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与涉事土地相关事宜依法妥善处理,尽快消除矛盾隐患,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请示缓撤:
镇远县政府称如果撤证将造成逾8000万国有资产流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当初曾参与处理过此事的镇远县原副县长谭某,但他未接受采访,称自己已到县政协工作。
然而,2018年7月,镇远县政府给州政府的一份关于暂缓撤销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请示载明,如果立即撤销存在法律风险、社会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同时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镇远县政府称,贵州省高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涉事土地的该证已被查封,查封价值为2396万元,“我县如果未经省高院同意擅自撤销被查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将承担2396万元的赔偿责任。”
同时还称,当时张女士等已实际支付了股权转让金3011万元,此事已得到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有效,现如果撤销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张女士等很可能会要求雷某等人退还已支付的那笔股权转让金,尚欠的转让金也会因涉事土地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撤销得不到履行,这将使雷某等人利益受到重大损害。
此外还称,如果撤销该证会导致该县可能承担退还或赔偿款逾8000万元,其中包括因调整容积率张女士补交的那笔土地出让金以及他们与雷某等人的股权转让金及相应利息等损失,定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张女士告诉记者,当初支付一半土地款后,雷某起诉要求支付余款,他们又支付了近1000万元,至今总共支付了4000多万,当时尚欠大约2000万。
雷某则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与张女士之间签订的那份合同真实有效,对那笔大约2000万的欠款,法院执行时将那块地划出一部分用来抵债,至今他们之间的债务关系已全部厘清。
撤证追责: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给州政府发函要求“撤证追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获悉,2019年6月27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给黔东南州政府发了一份“关于及时处理镇远县人民政府违法违规颁证问题的函”,称同年6月初,该厅获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赴镇远县调查核实。
经核查,镇远县那块土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未经土地价格评估、未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镇远县政府就直接违法违规为雷某的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之后,镇远县政府又多次违法违规为该涉事土地变更土地用途,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让雷某的公司能够抵押融资,原镇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4月14日又违规与该公司“补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再次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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