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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4 | 来源: 南方周末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在判决书中,魏宝山、薛铁成以证人身份出现,他们的证言获得法院采信。
重新侦查
这桩尘封已久的旧案,在2022年突然被重新翻开。
时年58岁的薛铁成被抓。赤峰市公安局“5·10”专案组在收集薛的涉黑证据时,重启该案件的侦查。
证人证言有了戏剧性转变。魏宝山、王明飞、白海峰等关键证人,16年前都称“未看清打人者”,此时却改口指认薛铁成用铁锹打人。
从上述几位证人2022年接受警方询问的情况来看,他们当时之所以没有指认薛铁成是害怕报复。南方周末记者联系采访时,这几人都选择了沉默,不愿回应。
已66岁的于友,说法也几经变更。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他意识已显含混,记不清自己的出生年月,也很难完整回忆当时如何被打的情景。
笔录显示,2022年8月,警方询问时,他说自己记不清谁用铁锹打了自己。9个月后,2023年5月,于友在询问中回忆起薛铁成用铁锹打他,并新增了当时薛抓着他的头发撞向水泥墙的细节。
巧合的是,当初被法院认定为罪犯的崔俊山的供述也发生重大转变。
2023年3月,崔俊山再次接受警方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显示,警方在讯问他时提到,如果不如实交代薛铁成的事情,涉嫌包庇黑社会。崔俊山还表示,“和之前说的一样,就是事实,不能编”。
之后,崔俊山想抽烟被带离审讯室7分钟,回来后他仍然承认自己用锹把击打于友,但改称薛铁成用脚踢了于友两脚,首次提出“薛抓着他的头发撞向水泥柱”的说法。
因崔俊山已故,他的说法已无法证实。但他在供述中提到了当时还有一位名叫崔荣喜的人参与厮打。
2022年9月和2023年3月,崔荣喜给出了稍有出入的两份证言,先是说目睹崔俊山拿着木棒击打于友头部,后份证言表示没看得太清楚。
崔荣喜和薛铁成早就相识,事发时他去帮薛盖楼。2025年3月30日,他一边指着当初的事发地点,一边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我一直说的是崔俊山用木棒打了人,没看见薛动手。”对于证言中存在出入的部分,他说自己不知情。
在当地走访过程中,不少证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判决书里有些被法院采信的证言并非出自自己之口。如薛铁成赌博案中的证人张宪权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从没说过薛一年能从中抽成获利50万元,而且也不认识判决书中提到的一些和我打牌的人。”
因于友案中证言的反转,2023年,赤峰市纪委在核查“薛铁成等人涉黑案件”过程中,发现崔俊山故意伤害案可能存在事实不清、遗漏主犯问题,把问题线索移送到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同年4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提审该案,随后裁定撤销2007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原判决,发回重审,后被移送至松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5年1月,松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证言和被告人供述,能够证实薛和崔共同致于友头部重伤,薛铁成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于友案的共犯。
案卷存疑
2022年6月,为了查清当年可能存在的遗漏问题,专案组曾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出具了调取证据通知书,复印于友案的卷宗。
有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该原始卷宗并非当场复印,而是从市人民法院两次外借,一度脱离了存档法院的监管。
现存案卷中,保有两页打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下称“诉状”)。该诉状形成于2007年2月12日,上面有于友的签字和指纹。诉状明确要求“追究崔俊山和薛铁成的刑事责任”,但这与当时检察院起诉书的被告不符。
诉状中对案发情况的描述是,“薛铁成又骂我并和崔俊山等人对我大打出手,薛铁成顺手拿起一把铁锹,朝我头上拍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冠浩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诉讼,主要是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因此,诉状提出追究刑事责任反映当事人和代理人不太了解法律。”吉冠浩说,不过,他们这样写也无可厚非,法院可以不支持。
至于诉状中提到有两人伤害当事人的说法,吉冠浩认为,法官在看到被害人这一陈述后,理应过问。-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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