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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4 | 来源: 南方周末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上述疑点为何在当初审理时没有引起法院注意,已不得而知。薛铁成案辩护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怀疑诉状被置换。”
于是,2024年6月28日,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和辩护人一起奔赴乌兰浩特调取原始卷宗,发现诉状的纸张新旧度、油墨、于友的签名和指纹清晰度,均与卷宗中其他手写文书材料存在明显差异。
庭审中,辩护人提请法院将原始案卷和诉状原件依法保全,并对文书进行司法鉴定,未获法院回应。
诉状内容真实与否,于友给不出答案。他表示不记得当年找过律师,也不记得在诉状上签字。于友的姐姐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年没聘请律师。但从案卷记载来看,律师吴君义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
吴君义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因时隔多年,包括诉状是手写还是机打在内的许多细节已变得模糊。不过从诉状的文字语气判断,像是他本人所写。“诉状中提到要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很可能是因为我没看到检方的起诉书,而根据受害人的陈述所写。”他说。
可以证实的是,于友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7年的判决书载明,于友“要求被告人崔俊山和附民被告人薛铁成、张柏林赔偿其经济损失 137389.76元”,后经法院调解,一次性赔偿于友4万元,于撤回了诉讼。
不仅是于友案,在另一起被认定的寻衅滋事案件中,也有原始卷宗疑似被篡改的痕迹。
这起发生于2004年9月6日案件,被赤峰松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是薛铁成“黑社会”形成的标志性案件。
2004年9月6日,在乌兰浩特郊区发生的一起案件,被认为是薛铁成“黑社会”形成的标志性案件。(南方周末记者杜茂林|图)
起诉书称,薛铁成在兴安盟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中心主任张金喜指使下,与两名同伙马浩源、刘艳龙殴打检车人员王玉民,并在事后多次到医院恐吓其不得报案。王玉民后因多次举报无果,被迫搬离当地。但薛铁成和张金喜均否认上述指控。
案发时隔已 二十多年,许多细节现已无法考证。可以确认的是,事发后,薛铁成和王玉民达成了谅解协议。案件承办警官李成军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解释,因双方和解且仅为轻伤案件,警方没有拘留薛铁成,也未立案。
蹊跷的是,后来的原始卷宗中,薛和王签署的谅解协议不翼而飞。李成军对赤峰市纪委监委称,“协议正常在案卷材料中存放。我现在也解释不清。”南方周末记者向李电话求证,他未做回应便拒绝了采访。
原卷曾在2022年7月15日被调走过。经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证实,赤峰市公安局专案组调走的王玉民案原卷共计23页。“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办案机关侦查中不能调走原卷。”吉冠浩说。
辩护律师称:“原卷中无谅解协议,而后来提供给律师的原卷复印版却变成了25页。”他们还指出,卷宗中突兀地出现了一份打印版《情况反映》,纸张和油墨很新,而卷内其他内容均为手写,“存在肉眼可辨的明显差异”。
由此,辩护人提出质疑,23页原卷宗里的和解协议被专案组抽走,加入了 3页新写的《情况反映》。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情况反映》的落款人是王玉民,落款时间是2004年9月10日,这在案发后的第四天。而根据《检验鉴定文书》,王玉民因手被打,此时正在住院。
《情况反映》中,王玉民称薛铁成是“黑社会”,指控张金喜是“大靠山”。文件中还出现了大量2018年后才流行的词汇,例如“黑恶势力”“保护伞”。而王在2004年到兴安盟人大、盟政法委上访时提供的材料,并未陈述这些内容。-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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