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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4 | 来源: 南方周末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对此,南方周末记者多次拨打王玉民电话核实《情况反映》的真实性,但他接通后要么沉默,要么挂机。
庭审中,张金喜的辩护人还注意到原卷里的另一个蹊跷之处。她曾是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因而对卷宗的封皮十分熟悉。她在庭审中辩称,2004年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原卷宗与赤峰市公安局现装订卷宗封皮一致且很新,存在原卷宗被拆解,封皮和内容均被篡改的情况。在她看来,目前的整本卷宗均非2004年当年形成。
公诉机关在庭上回应称,本案中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手续真实、程序合法,辩护人关于造假的说法只是猜测。
这份疑似被篡改的原始卷宗目前已被移送至松山区人民法院并当场“封存”。辩护人透露,封存袋上有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的签字,待日后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文书鉴定。
南方周末记者试图联系一审审判长尹宝泉,他以“薛铁成等人提出上诉,正在二审”为由拒绝了采访。
“程序上有不少瑕疵”
尽管王玉民案存在诸多疑点,一审仍认定薛铁成、张金喜寻衅滋事罪成立。由于张金喜未逃避侦查且已过5年法定追诉期限,同时在追诉期内未犯新罪,法院终止了对他这部分审理。
不过,张金喜因担心王玉民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期间状告自己,于2019年给了王玉民50万元,被认定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十个月。“我是被中间人蒙骗。”张金喜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2025年1月出狱后,张金喜仍喊冤。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张金喜有两份自承有罪的笔录。第一份形成于2022年3月16日,录像显示,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让张金喜核对并修改的笔录为7页,他修改后被办案人员拿走。随后,另有两名办案人员重新打印了1份8页的笔录,未让张金喜核对就要求他签名按手印。庭前会议中,这份笔录被公诉机关撤回。
而第二份笔录与第一份笔录内容相似,但缺少同步录音录像。张金喜回忆,讯问他的人是张磊和一名辅警,而卷宗显示笔录上签名的是办案组成员王博和戴添。而同一时间段,戴添却在另一看守所为另一名嫌犯做笔录。该份笔录未被排除,成为指控他犯罪的关键证据之一。
庭审中,证人询问地点也引发争议。辩护律师质疑,王玉民、于友案中的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却在监察机关接受询问,不符合刑诉法规定。公诉机关则认为公安机关借用监委办公场所进行询问,并无不当。
审判长打断争论称,到监察机关询问,没有法律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南方周末记者就此前往赤峰市公安局采访,但被拒绝。
一位内蒙古公安内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2023年年中,他曾参加全区扫黑除恶的培训班,赤峰市公安局在分享侦办薛铁成涉黑案经验时,“也提到该案程序上的不少瑕疵”。
而在2025年初的全区公安工作视频调度会上,自治区公安厅一副厅长不点名地批评某案件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两位公安内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交叉证实:“结合正在审理的案件,系统内部心知肚明,说的正是薛铁成案。”
一审宣判后,薛铁成、张金喜等多名被告人提起上诉。-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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