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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5 | 来源: 界面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2023年4月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两项标准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记者搜索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并未发现针对老年人设施的地方标准规范。
“有些地区有地方规范,比如陕西西安的《既有建筑改建养老设施消防设计规范》。如果没有地方规范,则通常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基本原则是按照更严格的要求进行实施。”梁泽渊补充。
对于养老院来说,除了较为常见的消防设施与消防管理员等人员配置,陈晓楠说,“避难间”的设置往往容易被忽略。
有关火灾时关键的疏散问题,《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第6.3.1条规定(非强制性条文),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人员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界面新闻按照时间线索查阅发现,多年间,有关避难间的规定曾反复出现在国家标准中。
什么样的养老院建筑需要设置避难间?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曾将与避难间相关的5.5.23条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其中提到,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此强制性条文于2022年被废止。
2018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做了局部修订,其中第5.5.24A条补充规定(非强制性条文):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3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2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不过,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
2025年4月10日,河北承德隆化县某老年公寓2层房间墙上张贴的消防疏散示意图。梁泽渊介绍,若设置避难间,理论上报审时的图纸需要进行标注,但如消防疏散示意图就不作硬性要求。
2023年6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此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提到,建筑的疏散出口数量、位置和宽度,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和宽度,避难设施的位置和面积等,应与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建筑高度或层数、埋深、建筑面积、人员密度、人员特性等相适应。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明确提出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明确专门的疏散和安置措施,逐一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
潘玥告诉界面新闻,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24A条在内的条文,虽非强制性条文,养老院在建设时也应当满足此类规范要求。
那么,若设置避难间,它具体应该是什么样子?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到,避难间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平米,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另外,供失能老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也提到有关避难间的细节,例如避难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为A级”等。
另外,《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虽并未明确说明什么样的建筑需要设置避难间,但7.1.16条对避难间进行了要求,比如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避难间所在区域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避难间应靠近疏散楼梯间、在避难间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设置表示避难间的灯光指示标识等。-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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