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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20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紅星新聞記者提出希望能夠聯系支付該餐費的顧客,不過杜先生表示此事已經告壹段落,也希望不給對方再增加更多的壓力和困擾。杜先生稱,“無論是不是故意,反正只要事情最後能夠解決就好了,也不希望給對方造成太大的困擾,我就好好做我的生意就行。”
杜先生餐廳所在轄區的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具體的警情還不太清楚,但是如果遇到有人報警反映顧客逃單的情況,民警都會按規定接警處理。
律師解讀:
若故意逃單金額較大
可能涉及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杜先生表示,自己開燒烤店的拾多年裡,很少會遇到顧客逃單的情況。在北京開烤肉店的蘇先生對紅星新聞記者說,現在大多數顧客會選擇線上支付,有時候客人喝酒或者是雙方都沒有留意,會出現沒有收到餐費但是客人離開的情況,“不過絕大多數客人壹般發現之後會回來重新支付,而且現在餐館的聯系方式都是可查的,即使不親自過來,聯系餐館然後線上支付也是非常方便的。”
4月20日,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飯店經營者遇到逃單情形,可選擇進行報警處理,“因為逃單人沒有支付價款,是導致了自己經濟利益受到了損失,如果涉及金額較大的,故意逃單的人除了承擔民事責任外,還有可能涉及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付建解釋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肆拾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付建表示,如果逃單的人不是故意的,也屬於未履行支付餐費的義務,商家仍有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警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幫助商家聯系到消費者,核實情況後讓消費者支付餐費。
對於有人冒充逃單者挑釁杜先生的做法,付建表示,冒充逃單者挑釁老板這種行為如果多次實施或者對老板進行言語侮辱誹謗的或者侵犯發送騷擾信息,這種行為同樣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或面臨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認為,飯店經營者遇到逃單,無論金額多少,都可以選擇報警。不過若逃單行為被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涉嫌詐騙罪,壹般詐騙罪的起刑點為5000元。如果逃單金額未達到刑事立案標准,但存在多次逃單等情形,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逃單行為還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逃單者進行治安處罰。
連大有說,如果逃單的人不是故意的,屬於誤認等情況,商家也可以報警讓警察幫忙尋找,警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幫助聯系消費者核實情況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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