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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04 | 來源: 愛范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魷魚游戲 | 字體: 小 中 大
國內尚未正式在法律層面提出「被遺忘權」這壹概念,但《個人信息保護法》(2021 年 11 月 1 日生效)規定了個人對信息刪除的請求權,某種程度上與「被遺忘權」理念接近。
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被遺忘權」是實質性權利,而個人信息刪除則是偏向程序性的請求。
簡單來說,基於「被遺忘權」,你向互聯網公司申請刪除,對方就得按照你說的做,不刪得話公司需要說明為什麼不刪。
而程序性請求提出時,互聯網公司可以拒絕,還可以繼續保留記錄。最近除了微博智搜,還有網友發現自己刪掉的微博,用百度還是能搜出來。
人活壹輩子,從出生到死亡,從上學到上班,每壹個待過的地方必定都要留下痕跡,這無可厚非。
通常來說,只要信息不會被「公開」檢索到,潛在的風險就沒有那麼令人害怕。比如學生有自己的學號,當它只是存在於學校的校務系統裡,用於日常事務管理,那風險還不是很大。
壹旦流轉成公開信息,比如被人發在網上,僅僅只是壹個學號,就有了准確定位的能力。隨之就能找到這名學生所有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父母姓名、家庭住址、過往學籍等壹系列個人信息。
當學號換成身份證號、手機號、 UID,就成了正在發生的現實。更難受的是,這些信息不會「被忘記」。
AI 時代,「被遺忘」更是成了壹種奢望。模型對數據收集,完全是饑不擇食,照單全收。
就像上面那段聲明內容,不僅不會阻止大模型的行動,還會被反向納入語料庫,讓模型「學到」類似聲明的寫法,把它當作法律文書的參考樣本來生成——這是模型訓練中,數據同化問題的典型現象。-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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