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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6 | 来源: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2009年4月16日上午,吴英非法集资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图为在法庭上的吴英 图据视觉中国
吴英的代理律师吕海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1年10月,吴英在狱中主动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吴英在民事起诉状中称,被告周某某在没有和她离婚的情况下,跟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她与周某某离婚,同时对59794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平均分割。然而,由于涉及到财产债务分割,该案受理费高达298.9万元,吴英无力承担,最后按自动撤诉处理。
随后,周某某重婚案遭刑事追究。2023年2月,周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案被告人傅某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东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某某与吴英于2002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关系一直延续至今。2010年,被告人周某某结识傅某,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于2012年9月、2016年11月生育二子。2015年以来,傅某在明知周某某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被告人周某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抚育孩子。
吕海波表示,2023年12月,吴英在得知周某某因重婚罪获刑后,再次启动离婚诉讼,请求东阳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夫妻共同经营的本色公司19万元的债务进行分割。不过,在法院受理后,吴英多次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后来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转而向周某某索要补偿。2024年6月,吴英变更后的最终诉讼请求有三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支付重婚损害补偿200万元、周某某要解决吴英出狱后的住房问题。吴英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大致理由是,夫妻二人原来住的房子拆迁了,装修的钱是吴英经营公司挣的,吴英出狱后60多岁没有经济来源。
吕海波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吴英索要补偿一案,法院曾于去年开庭审理,但至今尚未作出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诉讼应当终结。-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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