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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6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曉慶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知名演員劉曉慶被深圳王先生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舉報稱,劉曉慶通過名下小微企業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00多萬元借款轉為個人收入,並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肆稽查局表示,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15日晚,劉曉慶稱本人與舉報人王某並不認識,也從無交集。王某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純屬惡意舉報。16日,舉報人王先生通過微博賬號“六房灣王哥”再次發布聲明,表示並不認同劉曉慶所回應的內容。王先生在接受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采訪時強調,自己和劉曉慶確實不認識,只是想通過起訴拿回本屬於自己的錢,並通過舉報偷稅漏稅維護國家利益。
舉報人:不認識劉曉慶,但與其公司有交集
王先生的舉報內容稱,2020年12月15日,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向王先生借款300萬元左右。2021年1月31日,劉曉慶個人與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簽訂關聯交易合同,以“形象代言費”的名義,將這筆300萬元左右的款項轉入劉曉慶個人名下的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隨後在2021年初,開出24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後來又陸續開出此類6%稅點的發票共42張,涉嫌借此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將款項據為己有。
16日,舉報人王先生再次發布微博回應此事。個人微博
王先生的舉報內容中,包含有3張寧波銀行網上銀行交易憑證,顯示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多次向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付款,用途為劉曉慶女士2019年及2020年形象代言費余款、2021年1月份形象代言費、2021年2月份形象代言費,這3份憑證顯示金額共計90余萬元。此外,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無場地、無員工、未繳社保,且劉曉慶還以0元將公司34%股份轉給使用虛假身份證人員的公司。
16日中午,王先生再次發布微博,“昨天晚上(15日)23時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肆稽查局發布情況通報,目前對該案子在依法依規辦理,那我們就靜等政府部門的處理。我還看到劉曉慶女士的聲明,她稱與我素不相識,這和我昨天的聲明壹致;但她又稱之前從無交集,前不久她委托律師在福田法院與我對簿公堂也算有點交集。至於她稱‘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純屬惡意舉報’,我絕不認同……”
15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肆稽查局表示正在依法依規辦理。官網截圖
16日下午,王先生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寫這條微博當時還在路上,所以隨便找了張紙,寫了這些新的回應,其實我平時是不怎麼玩微博的。我是搞文化藝術的,平時寫點歌、寫點詩,研究壹些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並不想蹭流量。”
上游新聞記者發現,除了近日另外壹條舉報劉曉慶的內容,王先生上次更新微博還是在2019年6月7日,當時他寫了壹首《端午節》的詩。不過2022年3月27日,他曾點贊過劉曉慶發布的微博,“剛剛,保定關漢卿大劇院,雙話劇巡演第333場,《武則天》第112場演出圓滿。”-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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