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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6 | 來源: 聯合早報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人民幣 | 字體: 小 中 大
黑龍江省原副省長王壹新受賄1.29億,壹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中國央視新聞報道,山東省菏澤市中級法院星期伍(5月16日)壹審公開宣判中共黑龍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王壹新受賄案,對王壹新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在案的王壹新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王壹新利用擔任海南省農墾總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黨委書記,海南省農墾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山西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土地開發、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9億余元。
法院認為,王壹新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於他有重大立功表現,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王壹新出生於1965年12月,湖北省英山縣人,曾在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海南省、山西省工作,仕途主要涉及能源、糧食、國資等領域。他2021年底從山西副省長任上跨省履新黑龍江副省長,2022年3月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
2023年12月,王壹新官宣被查,2024年6月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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