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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23 | 来源: 细品名人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周伟与生父唐棣)
针对周伟的发言,王珉律师提出了反驳。1983年,周伟写了一篇文章,题目为《我的母亲黄宗英》,全文长达7000字。周伟在文中回忆了黄宗英养育他的艰辛。
王珉律师认为,周璇这笔遗产黄宗英有处置权。王珉还出具了黄宗英的朋友——在中宣部工作的李凌华的证词。
据李凌华介绍:1982年,周伟的妻子常晶在北京生产,原单位不发工资,周伟从李凌华那里拿走了300元。黄宗英知道后,如数还给了李凌华。
周伟的女儿出生后,李凌华代表黄宗英,每月转给周伟30元。周伟的孩子生病,李凌华又两次转给周伟500元。
(周伟与妻子常晶合影)
周伟的女儿出生后,黄宗英寄来了100元。黄宗英去看孙女时,又包了一个红包。
1983年10月之前,周伟每个月都会去李凌华家拿30元,后来准备打官司就不去取了。
王珉律师认为黄宗英无侵权行为,更无侵权的事实。庭审长达7个小时,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黄宗英败诉。
法院认为周璇死后,所遗财产归其法定继承人周民、周伟继承。故周民、周伟是系争财产的共有人。系争财产为黄宗英保管的变卖周璇财产的余款、中国银行上海银行的存款和利息,其中有一半归周伟所有。
黄宗英(摄于1985年)
法院认为,黄宗英除应返还周伟所有的财产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周伟财产利息损失。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黄宗英返还周伟钱款人民币(专题)53920.16元。
二、被告黄宗英赔偿周伟利息损失款人民币31459.20元。以上两项总计人民币85379.36元,在本判决生效后给付。
本案受理费732.28元由黄宗英承担。
一审判决后,黄宗英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黄宗英得知败诉后,从广州给法院打来了长途电话,并寄来了上诉状,她坚称没有侵犯周伟的财产所有权。
一审败诉的打击让黄宗英病情加重,她再次病倒在医院。法院准备1989年开庭,但黄宗英身体不好,在医院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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