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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23 | 來源: 細品名人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黃宗英與周民)
1989年11月,周民主動與法官談話:為了這場官司黃宗英很苦,事業失敗了,身體累垮了。到了這種地步,我再不出來說壹句,就不是她的兒子了,下次開庭我壹定要出庭。
周民還告訴法官:我不承認周偉是我的弟弟,更不願和他對簿公堂,我同情黃宗英,是她把我撫養大的,又是她將我從江西共青農場調回了上海。我在《萌芽》雜志社的工作,也是黃宗英幫我安排的。我結婚、生女兒,黃宗英都盡到了母親的責任。
(《萌芽》雜志社)
1990年3月16日,法院向黃宗英發傳票,希望她開庭應訴。黃宗英壹直沒有回復,法院又拖了壹個月,決定4月16日開庭。
4月4日,黃宗英給法院發電部,說自己患了心髒病、甲狀腺瘤、腦缺氧等多種疾病,壹直住在醫院,不能出庭,請求法院再次延期開庭。
法院經過反復考慮,決定將開庭日期定在1990年4月26日,這個時間再也不能改了。如果黃宗英再次缺席,法院也會缺席宣判。
(黃宗英與周民夫婦)
周民本答應到庭,但開庭前,他的妻子在澳大利亞出了車禍,他趕赴澳大利亞處理事故去了。周民寫了壹份材料,力挺黃宗英,並托人轉交給法官。
4月26日上午9點,黃宗英在兒子趙左和律師王鈱的陪同下,坐在被告席上。原告席上坐著周偉,及他聘請的律師彭萬林、金友成,這兩人都是華東政法大學民法學院的教授。
母子對簿公堂,讓黃宗英的情緒有些失控。但她很快鎮定下來了,雙方律師展開激烈的辯論,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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