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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24 | 來源: 愛港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這年頭,哪個網站找舊東西不是靠搜索和分類?
你家找東西是靠把舊的都扔了來“方便”的?
這邏輯,體育老師都教不出來吧!
你聽聽立法會那幫議員怎麼說的,那可真是“怨聲載道”。
新思維的狄志遠議員直接點名:“透明度退步”,搞得像“官官相衛”,這不符合公署的宗旨,還可能削弱公信力。
他覺得,以前上網就能看報告,現在要書面申請,感覺就像“設關卡”。
江玉歡議員也納悶啊:“(網站)放報告要幾多容量啫?”
是啊,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存點舊報告能占你多少硬盤?
政府還天天喊“智慧政府”呢,結果負責監督政府透明度的部門自己先玩起了“燈下黑”!
她還說,政府規定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都要保留6年的資料,沒理由政府自己的資料保留期反而沒個譜。
張欣宇議員更是火大,形容公署這是“百辭莫辯”,純屬“行回頭路”。
他還分享經驗,說以前就靠那個《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成功從某個“牛皮哄哄”的部門摳出來過資料呢!
現在好嘛,釜底抽薪,直接給你物理刪除了!
實政圓桌的田北辰議員也說得在理:“擺上網冇管理问题?,開個欄目叫資料庫咪得羅,又唔系實體檔案室。”
這話糙理不糙,多大點事兒啊,整個“資料庫”不就完事了?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的李立峯教授也分析了,近年政府下架資訊似乎成了“趨勢”。
他打了個比方,特別形象:“上市公司會否因難找(資訊),只放兩年年報?”
你申訴公署比上市公司還牛唄?
他還說,公署揭露政府過往缺失,清晰列出個案,不但有利公眾知情權,更有助政府建立公開透明形象,“不應視為要收起的事”。
說白了,這些報告是歷史的記錄,是經驗教訓,藏著掖著算怎麼回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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