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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28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丹丹腿部遺留較大斑痕。 受訪者供圖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壹審判決下達後,彭某等叁人不服提出上訴,丹丹母親亦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訴。
2024年11月,成都中院作出終審裁定,認定原審判決事實清楚,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終審裁定。 受訪者供圖
5月28日,丹丹家屬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在醫院住院治療117天後,丹丹出院,“壹天就呆在家裡的,腿部的斑痕特別大,走路也是壹瘸壹拐的,情緒時好時壞。”
據悉,2023年11月16日,丹丹曾在母親帶領下前往華西醫院天府分院心理科門診,所做多項量表顯示“重度抑郁、重度焦慮”,至今仍存在嚴重的失眠、焦慮症狀,長期在醫院心理科問診。
丹丹母親早年與丹丹父親離異,並獨自撫養丹丹及其妹妹。在丹丹傷愈後,丹丹母親目前在成都進行外賣員工作,但收入並不固定。丹丹母親稱,贰審判決生效後陳某某壹直以無力賠償為由不履行判決,日前,她已委托律師再次向司法機關及婦聯機構申請司法救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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