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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5-29 | News by: 新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图/《今生是第一次》)
这样的“婚姻”模式毕竟小众,也很容易散伙。
《Z世代婚姻登记态度调研》显示,中小城镇受访者(15.28%)对“只办婚礼不领证”的支持率低于北上广深(27.98%)。
而在广大农村地区,不领证并非出于对自由的理解和追求。
赵女士在北方某县城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余年,接触过不少离婚官司,有时会遇到没有领证的“夫妇”。“有的是因为‘结婚’时还没到法定年龄,有的在婚礼之前就有矛盾,办完婚礼双方都不想领证。”
不过,她表示:“以前‘结婚’不领证的并不多,近几年越来越少了。现在大家懂法了,都知道要领证才有法律保障。”
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面保护,两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处理。同居伴侣“离婚”时,男方往往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而法院考虑支持返还的情形之一,就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外,若给出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官考虑到男方家庭条件,也往往会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
(图/《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若没有了一纸婚书的约束,则全凭良心。多年前,赵女士见过一对夫妻为了买多套房办理假离婚。房子买好后,女方提议再领结婚证,男方却说不着急。不久,男方突发疾病,落下终身后遗症。女方最初还尽力照顾,但后来力不从心,“假离婚”便成了真离婚。
结婚证意味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在相互照顾、财产继承等方面尤为重要。赵女士记得一对二婚夫妻,丈夫身体不好,由妻子照料了20多年。丈夫有退休金,妻子则没有,他每月会给她生活费和少量零花钱。到80多岁时,妻子希望养老也能有保障,要求掌管男方的工资卡,双方发生矛盾,男方子女便将父亲接走,并提出离婚。
法院考虑女方为家庭付出了许多,男方亦对年迈体弱的妻子有扶助义务,于是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期间男方需每月为女方支付扶养费。后来男方去世,女方作为配偶享受遗属补助,并与继子女均分了抚恤金。如缺乏一纸婚书,为家庭贡献较多劳动的一方的权利则难以考量。
赵女士也见过怀孕女性来咨询户口问题的。“生产前不领证的话,要想孩子落在男方户口上,就得做亲子鉴定。很多人嫌亲子鉴定麻烦,也会赶在生产前领证。”
但在互联网上,不乏网友认为,如果不领结婚证,孩子的户口登记可以有更方便的选择。
生活在一线城市的“95后”独生女周芸,不认可“男娶女嫁”“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婚姻观念。
“孩子的籍贯(一般来说)默认是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和人们默认孩子要冠父姓一样,让我觉得不太舒服。” 周芸认为,如果不领证孩子可随母亲户口和籍贯,而非婚生子也可与婚生子享受同样的权利。-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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